CCPD101588 | 94.8%
BW3282 | ≥95%
SPL-BG-062 | 见证书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实物批次为准!
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GB 23200.113-20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烟嘧磺隆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适用于谷物、蔬菜、水果等植物源性食品中烟嘧磺隆残留量的定量检测,覆盖样品基质复杂性和痕量分析需求。
采用乙腈提取样品,通过分散固相萃取(QuEChERS)净化,结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LC-MS/MS)进行分离与定量,内标法定量以提高准确性。
方法检出限(LOD)为0.005 mg/kg,定量限(LOQ)为0.01 mg/kg,满足食品安全监管对低残留限量的技术要求。
每批次样品需包含空白对照、加标回收样品(低、中、高浓度)及实际样品平行实验,回收率范围应控制在70%-120%,相对标准偏差(RSD)≤15%。
1. 样品粉碎后加入乙腈均质提取;2. 离心后取上清液加入净化剂(PSA、C18等)进行分散固相萃取;3. 净化液经氮吹浓缩后复溶,过0.22 μm滤膜;4. LC-MS/MS分析,监测离子对为烟嘧磺隆特征碎片(如m/z 410.1→182.1)。
1. 基质效应需通过内标法或基质匹配标准曲线校正;2. 实验过程中需避免玻璃器皿吸附导致的回收率偏差;3. 仪器参数需定期校准,确保质谱灵敏度与稳定性。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
NCSZ167006-C20-2 | 5μg/mL(稀释25倍后)
NCSZ167006-C20-1 | 2μg/mL(稀释25倍后)
HG5926-100mg | 见证书
HG5915-100mg | 见证书
HG5836-100mg | 见证书
交货时间:现货
有效期:2028-10-13 00:00:00
结构式:
您正在浏览的产品:烟嘧磺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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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23200.113-20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烟嘧磺隆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适用于谷物、蔬菜、水果等植物源性食品中烟嘧磺隆残留量的定量检测,覆盖样品基质复杂性和痕量分析需求。
采用乙腈提取样品,通过分散固相萃取(QuEChERS)净化,结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LC-MS/MS)进行分离与定量,内标法定量以提高准确性。
方法检出限(LOD)为0.005 mg/kg,定量限(LOQ)为0.01 mg/kg,满足食品安全监管对低残留限量的技术要求。
每批次样品需包含空白对照、加标回收样品(低、中、高浓度)及实际样品平行实验,回收率范围应控制在70%-120%,相对标准偏差(RSD)≤15%。
1. 样品粉碎后加入乙腈均质提取;
2. 离心后取上清液加入净化剂(PSA、C18等)进行分散固相萃取;
3. 净化液经氮吹浓缩后复溶,过0.22 μm滤膜;
4. LC-MS/MS分析,监测离子对为烟嘧磺隆特征碎片(如m/z 410.1→182.1)。
1. 基质效应需通过内标法或基质匹配标准曲线校正;
2. 实验过程中需避免玻璃器皿吸附导致的回收率偏差;
3. 仪器参数需定期校准,确保质谱灵敏度与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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