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萘析商城
毒杀芬_8001-35-2
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产品以实物为准!

毒杀芬

LCPD102906-HE Toxaphene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8001-35-2 1mL {{goodObj.date}} CATO {{item.norm}} 1000μg/mL in Hexane {{inventory}}
毒杀芬介绍:


交货时间:14天
有效期:大于1年
结构式:
毒杀芬

您正在浏览的产品:毒杀芬

手机版:毒杀芬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实物批次为准!

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标准名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多种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标准号:GB 23200.113-2018
相关度:高(适用于食品中毒杀芬的残留检测)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植物源性食品(如谷物、蔬菜、水果等)和动物源性食品(如肉类、乳制品)中毒杀芬残留量的测定。检测目标包含毒杀芬及其同系物,适用于监管和实验室常规检测。
核心检测方法
采用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技术(GC-MS/MS),通过同位素内标法或外标法定量。样品经乙腈提取后,经分散固相萃取(QuEChERS)或固相萃取柱净化,上机分析。
检出限与定量限
检出限(LOD):0.005 mg/kg(以基质不同略有差异)
定量限(LOQ):0.01 mg/kg
需通过空白基质加标验证具体样品的实际定量能力。
质控样品要求
1. 每批次样品需包含空白对照、加标回收样品(低、中、高浓度);
2. 加标浓度建议为LOQ、2×LOQ、10×LOQ;
3. 回收率范围应控制在70%-120%,RSD≤20%。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前处理:均质后取代表性样品,乙腈振荡提取;
2. 净化:使用PSA、C18或石墨化碳黑等吸附剂去除干扰物;
3. 仪器分析:采用DB-5MS色谱柱,多反应监测(MRM)模式;
4. 数据处理:通过保留时间和特征离子对定量。
特别说明
1. 毒杀芬为复杂混合物,需选择特征离子对并优化色谱分离条件;
2. 基质效应可能显著,需采用基质匹配标准曲线;
3. 实验人员需佩戴防护装备,废液按危化品处理。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