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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氢吡喃_142-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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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氢吡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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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氢吡喃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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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大于1年
结构式:
四氢吡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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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T 23986-2009
《色漆和清漆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含四氢吡喃等挥发性有机溶剂的涂料、油漆及相关产品中VOC含量的测定。
核心检测方法
气相色谱法(GC),采用毛细管柱分离,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定量分析四氢吡喃等VOC组分。
检出限与定量限
四氢吡喃的检出限为0.05 mg/m³,定量限为0.2 mg/m³(以采样体积20 L计)。
质控样品要求
质控样品需包含四氢吡喃的标准溶液,浓度梯度覆盖0.2-100 mg/L,每批次检测需同步测定空白样、平行样及加标回收样,回收率应控制在80%-120%。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前处理:取1 g样品经溶剂稀释后,通过0.45 μm滤膜过滤。
2. 色谱条件:柱温箱程序升温(初始50℃保持2 min,以10℃/min升至200℃),进样口温度250℃,检测器温度300℃。
3. 定量分析:外标法计算四氢吡喃含量。
特别说明
四氢吡喃易与极性溶剂形成共沸物,样品制备时需严格控制温度以防止挥发损失;若样品基质复杂,建议采用质谱(GC-MS)进行确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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