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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氢吡喃_142-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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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氢吡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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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氢吡喃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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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大于1年
结构式:
四氢吡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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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T 5750.8-2023《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第8部分:有机物指标》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中四氢吡喃等挥发性有机物的检测,涵盖水样采集、前处理及仪器分析流程。
核心检测方法
采用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GC-MS)。水样经吹扫捕集或液液萃取富集后,通过色谱分离和质谱定性定量分析。
检出限与定量限
四氢吡喃的检出限为0.05 μg/L,定量限为0.2 μg/L。实际检测中需根据仪器灵敏度校准。
质控样品要求
每批次样品需包含空白样、加标回收样和平行样。加标浓度应为定量限的2-5倍,回收率范围控制在80%-120%。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采集:使用密封玻璃瓶避光保存,24小时内完成分析。
2. 前处理:吹扫气体流速40 mL/min,捕集温度30℃,解吸温度250℃。
3. 仪器条件:色谱柱为DB-5MS(30 m×0.25 mm×0.25 μm),进样口温度250℃,质谱扫描范围35-300 m/z。
特别说明
1. 四氢吡喃易挥发,实验全程需避光且低温操作。
2. 若检测浓度超过线性范围,需稀释后重新检测并验证基质效应。
3. 标准曲线需至少包含5个浓度点,相关系数≥0.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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