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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诺沙星_112398-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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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诺沙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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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诺沙星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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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大于1年
结构式:
达诺沙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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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 31658.17-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食品中沙星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适用范围
适用于猪、牛、禽等动物肌肉、肝脏、肾脏及脂肪组织中达诺沙星等沙星类药物残留量的定量测定与确证分析。
核心检测方法
采用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HPLC-MS/MS),样品经乙腈提取后,通过C18色谱柱分离,多反应监测模式(MRM)进行定性定量分析。
检出限与定量限
达诺沙星检出限(LOD)为1.0 μg/kg,定量限(LOQ)为2.5 μg/kg,满足国内外对动物源性食品中药物残留的限量要求。
质控样品要求
每批次样品需设置空白对照、加标回收实验(低、中、高浓度),回收率范围需控制在70%-120%,相对标准偏差(RSD)≤15%。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均质后使用乙腈-磷酸盐缓冲液振荡提取;
2. 提取液经固相萃取柱净化;
3. 氮吹浓缩复溶后进样分析;
4. 采用基质匹配标准曲线进行定量。
特别说明
实验需在避光条件下进行以避免光解;沙星类药物易与金属离子络合,需使用聚丙烯材质的实验器具;方法符合欧盟(EC)No 37/2010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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