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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十三烷_629-50-5,正十三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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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十三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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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十三烷介绍:


交货时间:7天
有效期:大于1年
结构式:
正十三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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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T 30519-2010 轻质石油产品中烃类、含氧化合物和苯胺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轻质石油产品(如汽油、航空煤油等)中烃类、含氧化合物及苯胺类化合物的定性与定量分析。正十三烷作为内标物或保留时间参考物质,用于色谱峰识别与定量校正。
核心检测方法
通过气相色谱仪(配备毛细管色谱柱和FID检测器)分离样品中的目标组分。正十三烷用于建立保留时间对照表,或作为内标物参与定量计算,以消除仪器波动影响。
检出限与定量限
烃类化合物(以正十三烷为参照)的检出限为0.1 mg/L,定量限为0.3 mg/L。含氧化合物的检出限与定量限需根据具体化合物特性调整。
质控样品要求
每批次样品需加入已知浓度的正十三烷作为内标,加标回收率应控制在85%-115%。空白样品中不得检出目标物及内标信号。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预处理:稀释或萃取后加入内标物正十三烷;
2. 色谱条件优化:柱温程序升温(初始40℃保持2min,以10℃/min升至280℃);
3. 数据采集与处理:通过保留时间比对与内标法定量。
特别说明
正十三烷需在低温避光条件下储存,避免与强氧化剂接触。若样品中存在与正十三烷保留时间相近的干扰峰,需更换其他内标物或优化色谱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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