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 氟化物
-
标样所 亚硝酸盐(以氮计) 水质标样(GB/T27025)
GSB 07-3165-2014 | -
-
标准物质/Re铼标准溶液
NCS1876703 | 5000μg/mL
-
标准物质/硝酸盐标准溶液
NCS1876688 | 1ug/mL
-
标准物质/C3H4O42- 丙二酸盐离子标准溶液
NCS142200 | 1000μg/mL
-
标准物质/乙二胺-盐酸缓冲溶液
NCS1876677 | pH6.7~pH7.0



本环境标准样品按照GB/T15000系列《标准物质工作导则》及GB/T15481的有关要求进行生产和定值,主要用于环境监测及相关分析测试中方法评价、质量控制、能力验证和技术仲裁。
一、 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由多家实验室采用离子色谱法进行测定,测定结果经统计剔除离群值后以测定总均值确定标准值,以实验室间再现性标准偏差评定不确定度。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方法、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的量值溯源性。
二、 特性量值及不确定度
标准值的不确定度主要由纯品纯度、称量、定容、均匀性及稳定性等不确定度分量合成。
三、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依据JJF1343-2022《标准物质的定值及均匀性、稳定性评估》,对分装后的样品进行随机抽样,对溶液浓度进行均匀性检验、稳定性考察。结果表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
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24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四、包装、运输和贮存、使用及注意事项
1. 包装:本标准物质采用玻璃安瓿瓶包装,包装规格20mL/支,移取或稀释时请以移液管量取为准。
2. 运输和贮存:常温运输,运输时应避免挤压、碰撞;常温(20±3℃)和避光条件下贮存。
3. 使用:启封前于室温(20±3℃)平衡,并充分摇匀。
本标准物质应按照以下方法稀释后使用:用清洁干燥的移液管从安瓿瓶中准确移取10.0mL标准溶液,至250mL容量瓶中,使用纯水准确稀释到刻度,充分混匀后使用。安瓿瓶一经打开,应立即使用,不可再次熔封后作为标准物质使用。
您正在浏览的产品:水质 氟化物
手机版:水质 氟化物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实物批次为准!
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定量限:0.1mg/L(实际定量测定下限)
2. 相对偏差≤5%
3. 加标回收率控制在95%-105%
4. 电极斜率应在58±2mV/pF(25℃)
2. TISAB添加:水样与总离子强度调节缓冲液按1:1混合
3. 电极活化:使用前在10⁻³mol/L氟化钠溶液浸泡1小时
4. 标准曲线法:测定5个浓度标准液的电位值(含空白)
5. 样品测定:插入电极稳定2分钟后读数
2. 电极使用后需用去离子水洗至电位值>300mV
3. 温度影响显著,需恒定温度±1℃
4. 浑浊水样需经0.45μm膜过滤
2. 氟试剂分光光度法:氟离子与氟试剂及硝酸镧反应生成蓝色三元络合物,620nm比色测定
分光光度法:检出限0.05mg/L,定量范围0.05-1.5mg/L
2. 每20样次插入质控样验证
3. 分光光度法显色时间控制30±1分钟
4. 比色皿配对误差≤0.5%
1. 缓冲液配制:醋酸-醋酸钠体系(pH4.1)
2. 显色反应:水样+缓冲液+丙酮+氟试剂+硝酸镧
3. 避光显色30分钟
4. 620nm测定吸光度
5. 标准曲线法定量
2. Cl⁻>750mg/L、SO₄²⁻>200mg/L时干扰显色
3. 浑浊/色度水样需蒸馏预处理
4. 显色后60分钟内完成测定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