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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液/水中氨氮/HJ 535-2009/介质:纯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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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液/水中氨氮/HJ 535-2009/介质:纯水

BW80100A7W-20mL
¥ 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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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mL
曼哈格
7.00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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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液/水中氨氮/HJ 535-2009/介质:纯水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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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版:标液/水中氨氮/HJ 535-2009/介质:纯水

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 535-2009
适用范围
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氨氮的测定,检测浓度范围为0.025 mg/L~2 mg/L。
核心检测方法
采用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水样经预处理后,在碱性条件下与纳氏试剂反应生成黄棕色络合物,于420 nm波长处测定吸光度,通过校准曲线定量。
检出限与定量限
方法检出限为0.025 mg/L(以N计),定量下限为0.10 mg/L。当样品浓度超过2 mg/L时需稀释后测定。
质控样品要求
每批次需包含空白样、平行样及加标回收样:
1. 空白样测定值应低于检出限;
2. 平行样相对偏差≤10%;
3. 加标回收率应在80%~120%之间。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预处理:去除浊度与色度干扰(如絮凝沉淀法);
2. 显色反应:控制pH=11.5~12.0,反应时间10~30 min;
3. 校准曲线:至少包含5个浓度点,相关系数≥0.999。
特别说明
1. 干扰物(如Ca²⁺、Mg²⁺、硫化物等)需通过预蒸馏或掩蔽剂消除;
2. 纳氏试剂含汞盐,废液需按危险废物处理;
3. 显色后样品应在2 h内完成测定。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