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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液/水中氨氮/HJ 535-2009/介质:纯水
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产品以实物为准!

标液/水中氨氮/HJ 535-2009/介质:纯水

BW80100L4W-20mL
¥ 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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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mL
曼哈格
40.0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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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液/水中氨氮/HJ 535-2009/介质:纯水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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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版:标液/水中氨氮/HJ 535-2009/介质:纯水

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5-2009
适用范围
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中氨氮的测定。测定范围为0.025 mg/L~2 mg/L(以N计),可通过稀释扩展至高浓度水样。
核心检测方法
采用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水样经预处理(如蒸馏)后,在碱性介质中与纳氏试剂反应生成黄棕色络合物,于波长420 nm处测定吸光度,定量分析氨氮含量。
检出限与定量限
方法检出限为0.025 mg/L,定量下限为0.10 mg/L(以取样体积50 mL计)。
质控样品要求
1. 每批次样品需包含空白样、平行样和加标回收样;
2. 平行样相对偏差应≤10%,加标回收率控制在80%~120%;
3. 使用有证标准物质进行校准验证。
关键实验步骤
1. 水样预处理:含干扰物时需蒸馏(调节pH至中性,加入轻质氧化镁蒸馏);
2. 显色反应:加入酒石酸钾钠掩蔽钙镁离子后,依次加入纳氏试剂和氢氧化钠;
3. 分光光度计测定:显色后10~30分钟内完成420 nm波长吸光度测量。
特别说明
1. 水样中余氯、硫化物和重金属需通过预蒸馏去除;
2. 纳氏试剂含汞,废液需按危险废物处置;
3. 显色环境温度需控制在10~25℃,避光保存试剂。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