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荧光增白剂 393_153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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荧光增白剂 393

1ST163197-100mg Fluorescent brightener 393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1533-45-5 100mg {{goodObj.date}} First Standard {{item.norm}} 见证书 {{inventory}}
荧光增白剂 393介绍:

产品基本信息:
中文同义词:荧光增白剂 OB-1、4,4′-双(2-苯并噁唑基)二苯乙烯、2,2’-[(1,2-亚乙基二(4,1-亚苯基)]双苯并恶唑
分子式:C28H18N2O2
分子量:4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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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T 23322-2022《纺织品 荧光增白剂的测定》
适用范围
适用于纺织产品(包括纤维、纱线、织物等)中荧光增白剂393(CAS:1533-45-5)的定量检测,涵盖棉、化纤及混纺材料。
核心检测方法
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HPLC)结合荧光检测器,以乙腈-水为流动相,C18色谱柱分离,外标法定量。
检出限与定量限
检出限(LOD)为0.1 mg/kg,定量限(LOQ)为0.3 mg/kg(以干重计)。
质控样品要求
每批次检测需包含空白样品、加标回收率样品(添加浓度0.5-2.0 mg/kg),回收率要求80%-120%;平行样重复测试偏差≤15%。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剪碎至1 mm²以下,甲醇超声萃取30 min;
2. 离心后取上清液过0.22 μm滤膜;
3. 色谱条件:流速1.0 mL/min,柱温30℃,激发波长365 nm,发射波长435 nm。
特别说明
避免使用含荧光物质的实验耗材(如滤纸、塑料器皿),样品处理需避光;检测结果需扣除空白本底值,报告精确至0.01 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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