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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混标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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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混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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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混标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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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和糖精钠的测定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 5009.2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和糖精钠的测定

适用范围

适用于饮用水、饮料、调味品等液态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的同时测定,涵盖实验室常规检测及验证工作。

核心检测方法

高效液相色谱法(HPLC):
1. 色谱柱:C18反相色谱柱(250mm×4.6mm,5μm)
2. 流动相:甲醇-乙酸铵溶液(0.02mol/L)梯度洗脱
3. 检测器:紫外检测器(波长230nm)
4. 流速:1.0mL/min,柱温:30℃

检出限与定量限

苯甲酸:检出限0.2mg/L,定量限0.5mg/L
山梨酸:检出限0.3mg/L,定量限1.0mg/L
糖精钠:检出限0.5mg/L,定量限1.5mg/L

质控样品要求

1. 每批次检测须包含空白对照和加标回收样
2. 加标浓度:选择接近定量限、标准限值、超标限值3个浓度水平
3. 回收率范围:苯甲酸85%-110%,山梨酸80%-115%,糖精钠82%-108%
4. 精密度要求:RSD≤5%(n=6)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前处理:水样经0.45μm微孔滤膜过滤后直接进样
2. 标准曲线配制:混标溶液梯度稀释(建议5点校准)
3. 色谱分离:按梯度程序分离目标物(苯甲酸≈8.2min,山梨酸≈7.5min,糖精钠≈6.8min)
4. 系统适应性:理论塔板数>5000,分离度>1.5
5. 定量方法:外标峰面积法定量

特别说明

1. 糖精钠检测结果以糖精计(换算系数0.98)
2. 高盐样品需进行脱盐处理(如固相萃取净化)
3. 含气样品需超声脱气后检测
4. 当检出值接近限量时,需用二极管阵列检测器(DAD)进行确证
5. 标准物质应选用国家一级标准物质(GBW(E)系列)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