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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菌落总数分析质控样品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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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菌落总数分析质控样品

NCS190474-1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2支/套 {{goodObj.date}} 钢研纳克 {{item.norm}} 菌落总数:13~113 CFU/mL {{inventory}}
水中菌落总数分析质控样品介绍: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实物批次为准!

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微生物指标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标准名称: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微生物指标
标准号:GB/T 5750.12-2006
发布日期:2006年12月29日
实施日期:2007年07月01日
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中菌落总数的检测,涵盖自来水厂出水、管网末梢水、水源水等各类水样。规定了实验室环境要求、样品采集运输、检测步骤和质量控制要求。
核心检测方法

1. 平皿计数法:水样经梯度稀释后接种营养琼脂培养基

2. 培养条件:(36±1)℃培养(48±2)小时

3. 结果计算:计数平板菌落形成单位(CFU),结果表示为CFU/mL

4. 培养基要求:必须使用标准营养琼脂培养基

检出限与定量限

检出下限:1 CFU/mL(未稀释样品)

定量范围:30-300 CFU/平板为有效计数范围

结果报告:<1 CFU/mL时报告"未检出"

稀释要求:超过300 CFU需进行10倍梯度稀释

质控样品要求

1. 阳性对照:每批次使用标准菌株(如大肠埃希氏菌ATCC 25922)

2. 阴性对照:无菌生理盐水替代样品

3. 平行样:≥10%样品做平行双样测定

4. 培养基质控:每批培养基需进行无菌试验和生长试验

5. 结果要求:平行样相对偏差≤15%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处理:混匀后30分钟内完成接种

2. 稀释操作:使用无菌生理盐水进行10倍梯度稀释

3. 接种方法:1mL样品注入无菌平皿,倾注(46±1)℃营养琼脂

4. 培养条件:倒置培养,避免冷凝水影响

5. 菌落计数:选择30-300 CFU的平板,使用菌落计数器

6. 结果计算:按稀释倍数换算原始样品浓度

特别说明

时效要求:样品采集后4小时内完成检测,2-10℃冷藏保存

菌落确认:需区分培养基沉淀物与真实菌落

结果报告:<100 CFU/mL时报告整数;≥100时保留两位有效数字

实验室要求:必须在生物安全1级(BSL-1)实验室操作

干扰消除:含氯样品需立即加入硫代硫酸钠中和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