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醇中8种有机氯农药混标
-
标样-甲醇中8种有机氯农药混标
BW03855-2 | 10μg/mL左右
-
甲醇中5种有机磷农药混标
BW0708 | 100μg/mL
-
甲醇中78种农药混标
1STG29378-10M | 10μg/mL
-
甲醇中28种农药混标
1ST27702-100M | 100μg/mL
-
8种有机氯农药混标
NCSZ161070-A-2 | 见证书
-
甲醇中81种农药混标
BW-NCL-PM-01663 | 10μg/mL
-
甲醇
CCFD200178 | 99.9%
-
玉米粉中伏马毒素B1、伏马毒素B2、伏马毒素B3分析质控样品
NCS190289-1 | 见证书
-
甲醇中16种多环芳烃混标(适用于SN/T 1877.2-2007)
NCS1600150-100A | 100μg/mL
-
玉米粉中伏马毒素B1、伏马毒素B2、伏马毒素B3分析质控样品
NCS190289-2 | 见证书
-
玉米粉中伏马毒素B1、伏马毒素B2、伏马毒素B3分析质控样品
NCS190289-3 | 见证书
-
饲料中维生素A、维生素E分析质控样品
NCS191801-1 | 见证书



本标准物质主要用于测量仪器校准、分析方法评价和质量控制,以及食品、卫生、环境和农业等领域相应成分含量测定与残留检测。
一、 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以纯度经准确定值的8种有机氯农药为原料,以色谱级甲醇为溶剂,采用重量-容量法准确配制而成。
二、 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以配制值作为溶液标准物质浓度的标准值,制备的标准物质和质量控制对照样采用气相色谱法-氢离子火焰检测器(GC-FID)比对计算,核验配制值。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方法、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的量值溯源性。
三、 特性值及不确定度
编号
名称
标准值
(μg/mL)
相对扩展不确定度(%)(k=2)
BW08237
α-六六六
1000
2
β-六六六
1000
2
γ-六六六
1000
2
δ-六六六
1000
2
4,4’-滴滴伊
1000
2
4,4’-滴滴滴
1000
2
2,4’-滴滴涕
1000
2
4,4’-滴滴涕
1000
2
标准值的不确定度主要由原料纯度、称量、定容以及均匀性、稳定性等不确定度分量合成。
四、 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依据JJF1343技术规范(等效ISO35指南),随机抽取分装后的样品采用气相色谱法对溶液均匀性检验、稳定性考察。检验结果表明:均匀性符合F检验规则,稳定性考察良好。
本标准物质量值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为24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五、包装、储存及使用
1.包装:本标准物质采用硼硅酸盐玻璃安瓿瓶包装,不少于1mL/支,使用时需准确移取。
2.贮存及使用:冷冻(-18℃以下)避光条件下保存,启封前于室温(20±3)℃平衡,并充分摇匀,按需要准确移取。安瓿瓶一经打开,应立即使用,不可再次熔封后作为标准物质使用。
六、分析方法(仅供参考)
1.分析条件:
检测器:GC-FID
色谱柱:HP-5ms (30 m x 250 μm x 0.25 μm)
流量:1.0mL/min
进样口:250℃;检测器:280℃
柱箱:60℃→40℃/min→130℃(1min)→12℃/min→180℃(1min)→7℃/min→240℃→5℃/min→260℃(3min)
2. 色谱图:
您正在浏览的产品:甲醇中8种有机氯农药混标
手机版:甲醇中8种有机氯农药混标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实物批次为准!
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208种农药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
仪器分析: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GC-MS)
色谱柱:DB-5MS毛细管柱(30m×0.25mm×0.25μm)
检测模式:选择离子监测模式(SIM)
平行样:每10个样品设置1组平行样,相对偏差≤20%
标准曲线:线性范围需覆盖0.005-0.2mg/kg,相关系数R²≥0.99
连续校准:每12小时需进行标准曲线中间点浓度验证,偏差≤15%
2. 净化:取6mL上清液+900mg MgSO₄+150mg PSA,离心后取上清液
3. 浓缩:40℃氮吹至近干,1mL丙酮-正己烷(1:1)复溶
4. GC-MS分析:进样量1μL,分流比10:1,程序升温:初温70℃(2min)→20℃/min→180℃→5℃/min→300℃(5min)
5. 质谱条件:离子源温度230℃,四级杆150℃,电子轰击源70eV
2. β-666在高温下易分解,柱温箱最终温度不超过300℃
3. 当检测浓度>1mg/kg时,需减少取样量重新测定
4. 方法验证要求:六氯环己烷异构体间分离度≥1.0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