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中氨氮,硝酸盐氮,总磷成分分析标准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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氮化硼化学成分标准物质
GBW 06607 | 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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氮化硼化学成分标准物质
GBW 06607-GBW 06609 | 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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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氨氮,硝酸盐氮,总磷成分分析标准物质
GBW(E)080198 | 氨氮0.849mg/L、硝酸盐氮0.743mg/L、总磷0.419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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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总磷、总氮标准物质
BW085517 | 氟0.91mg/L、氯8.62mg/L、硫酸盐12.3mg/L、硝酸盐10.2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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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总磷、总氮标准物质
BW085517 | 氟1.58mg/L、氯17.7mg/L、硫酸盐23.5mg/L、硝酸盐10.6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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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总磷、总氮标准物质
BW085517 | 氟1.58mg/L、氯19.1mg/L、硫酸盐25.4mg/L、硝酸盐22.5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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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氨氮,硝酸盐氮,总磷成分分析标准物质
GBW(E)080198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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氟、氯、硫酸盐、硝酸盐
BW085517 | 氟0.91mg/L、氯8.62mg/L、硫酸盐12.3mg/L、硝酸盐10.2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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氟、氯、硫酸盐、硝酸盐
BW085517 | 氟1.58mg/L、氯17.7mg/L、硫酸盐23.5mg/L、硝酸盐10.6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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氟、氯、硫酸盐、硝酸盐
BW085517 | 氟1.58mg/L、氯19.1mg/L、硫酸盐25.4mg/L、硝酸盐22.5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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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化,化学需氧量(耗氧量)成分分析标准物质
GBW(E)080203 | 生化57.5mg/L、化学89.1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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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化,化学需氧量(耗氧量)成分分析标准物质
GBW(E)080203 | 生化78.7mg/L、化学122mg/L



使用注意事项:临用时稀释100倍
特征形态:液态
定值单位:水利部水环境监测评价研究中心# 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中心# 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 长委水环境监测中心# 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环境卫生监测所# 黄委水环境监测中心# 珠委水环境监测中心#
规格:25ml/支
定级证书量值信息:
应用领域:无机溶液标准物质/金属元素
保存条件:室温、干燥、避光处
研制单位名称:水利部水环境监测评价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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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实物批次为准!
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测定下限:0.10mg/L(10mm比色皿)
测定下限:0.32mg/L(10mm比色皿)
测定下限:0.025mg/L(30mm比色皿)
2. 加标回收率控制在85%-115%
3. 平行样相对偏差≤10%
4. 使用有证标准物质校准
硝酸盐氮:需验证275nm/220nm吸光度比值(≤20%)
总磷:消解过程需使用高压灭菌器(120℃)或电热板
2. 显色反应:加入1.0mL酒石酸钾钠+1.5mL纳氏试剂
3. 反应时间:室温避光静置10分钟
4. 比色测定:420nm波长,10mm比色皿
2. 吸光度测定:220nm和275nm双波长测定
3. 校正计算:A校正=A220-2A275
4. 高浓度样品需稀释后测定
2. 显色反应:依次加入钼酸盐溶液+抗坏血酸溶液
3. 反应时间:室温显色15分钟
4. 比色测定:700nm波长,30mm比色皿
硝酸盐氮:有机物干扰需通过275nm波长校正
总磷:砷含量>2mg/L会产生干扰
2. 硝酸盐氮测定需使用石英比色皿
3. 总磷消解后需冷却至室温再开盖
4. 所有玻璃器皿需专用无磷洗涤剂清洗
- 校准曲线相关系数r≥0.999
- 检出限验证(空白值3倍SD)
- 实际样品加标回收测试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