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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醇中加替沙星溶液标准物质(GB 31650-2019/GB31650-2019)
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产品以实物为准!

甲醇中加替沙星溶液标准物质(GB 31650-2019/GB31650-2019)

SHAM_94759
¥ 120.0
¥ 120.0
112811-59-3
1.2mL
伟业计量
100μg/mL
+
0
研制依据

GB 31650-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2020-04-01实施)

基质 甲醇
形态 液态
有效期 2023-09-09
存储条件 (2-8)℃冷藏密闭及避光条件下保存。使用前应恒温至(20±3)℃,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本标准物质打开后应一次性使用,使用中严格防止沾污。
用途 本标准物质可作为工作标准,用于日常分析和检测;也可用于检测方法评价和仪器校准等实验室质量控制。
包装 本标准物质采用安瓿瓶包装,规格1.2mL携带或运输时应有防碎裂保护。
参考资料 GB31650-2019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
一、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采用纯度经准确定值的加替沙星112811-59-3为溶质,以甲醇为溶剂,在室温(20±3)℃洁净实验室中采用重量-容量法配制而成。
二、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的浓度标准值采用配制值,并用高效液相色谱法进行量值核验。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量值的溯源性。
三、特征量值及扩展不确定度
序号 组分 标准值 扩展不确定度(k=2) 基体
1 加替沙星 100μg/mL 4% 甲醇
四、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参照JJF1343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等效ISO指南35),对分装后的样品进行随机抽样,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对该标准物质进行均匀性检验和长期稳定性跟踪考察。结果表明:均匀性符合F检验规则,稳定性考察良好。
五、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采用安瓿瓶包装,规格1.2mL携带或运输时应有防碎裂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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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涉及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解读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食品中四环素类、喹诺酮类和磺胺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适用范围: 适用于猪、牛、羊、鸡等动物的肌肉、肝脏、肾脏、脂肪组织及牛奶、鸡蛋等动物性食品中加替沙星在内的20种喹诺酮类药物残留检测。
关联内容: 1. 前处理要求:采用EDTA-Mcllvaine缓冲液提取,HLB固相萃取柱净化
2. 检测方法:液相色谱分离(C18色谱柱),三重四极杆质谱检测(MRM模式)
3. 定量方式:外标法定量
方法特性: • 检出限(LOD):0.5 μg/kg(肌肉组织)、1.0 μg/kg(肝脏/肾脏)
• 定量限(LOQ):2.0 μg/kg(肌肉组织)、5.0 μg/kg(肝脏/肾脏)
• 线性范围:2-200 μg/kg(基质匹配标准溶液)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 二部
关联方法: 加替沙星含量测定项下规定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HPLC-UV)进行质量控制
方法参数: 1. 色谱柱:十八烷基硅烷键合硅胶柱(250 mm×4.6 mm,5 μm)
2. 流动相:0.05 mol/L磷酸二氢钾溶液(含0.2%三乙胺)-乙腈(82:18)
3. 检测波长:293 nm
4. 系统适用性要求:理论板数≥2000,分离度>1.5
灵敏度指标: • 最低检测浓度:0.05 μg/mL(S/N≥3)
• 定量限:0.2 μg/mL(S/N≥10)
注:实际应用中需根据样品基质选择对应的前处理方法,标准溶液应使用有证标准物质配制并定期进行期间核查。实验过程需满足CNAS-CL01对标准物质使用的溯源要求。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