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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气味袋 10~2000L 汽车室内空气 汽车内饰件材料 气味测试评价 聚乙烯采气袋 聚乙烯气味袋 密封条 阀门
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产品以实物为准!

PE气味袋 10~2000L 汽车室内空气 汽车内饰件材料 气味测试评价 聚乙烯采气袋 聚乙烯气味袋 密封条 阀门

NB-HP-4681-7157-8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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萘析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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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国家标准:GB/T 27630-2011《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T 27630-2011《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
适用范围 适用于乘用车内空气中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甲醛、乙醛、丙烯醛等挥发性有机物的检测与评价。
核心检测方法 采用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TD-GC/MS)或高效液相色谱法(HPLC)分析挥发性有机物,采样使用聚乙烯(PE)采气袋。
检出限与定量限 苯的检出限为0.01 mg/m³,定量限为0.03 mg/m³;甲醛的检出限为0.02 mg/m³,定量限为0.05 mg/m³。
质控样品要求 需包含空白样品、平行样及加标回收样,采样袋空白值需低于目标物检出限的1/3。
关键实验步骤 1. 采样前对PE袋进行氮气清洗;2. 车内密闭16小时后采集空气样品;3. 样品在24小时内完成分析。
特别说明 采样时需记录环境温度、湿度及气压,避免阳光直射,阀门密封性需通过泄漏测试。
行业标准:T/CSAE 102-2019《汽车内饰件材料气味测试方法》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T/CSAE 102-2019《汽车内饰件材料气味测试方法》
适用范围 针对汽车内饰件(如座椅、仪表板、密封条等)材料的气味主观评价和挥发性物质检测。
核心检测方法 采用感官评价法(6级气味评分)结合GC-MS分析,样品需在80℃下加热2小时后采集气体至PE袋。
检出限与定量限 感官评价最低可识别浓度为0.5级;GC-MS对典型VOCs的定量限为0.05 mg/m³。
质控样品要求 感官评价需由至少3名经培训的评审员独立评分,GC/MS需使用内标法校准。
关键实验步骤 1. 材料样品切割为5 cm²碎片;2. 加热后静置1小时进行感官评价;3. 采样袋容积需≥10 L。
特别说明 测试环境需符合23±2℃、湿度50%±5%,PE袋需通过气味空白测试。
国家标准:GB/T 32682-2016《塑料 聚乙烯(PE)采样袋通用技术要求》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T 32682-2016《塑料 聚乙烯(PE)采样袋通用技术要求》
适用范围 规范聚乙烯采样袋的物理性能、化学惰性及密封性要求,适用于气体采样领域。
核心检测方法 1. 密封性测试:充气后静置24小时泄漏率≤1%;2. 化学兼容性测试:对VOCs无吸附。
关键指标 袋体厚度≥0.05 mm,阀门泄漏量<0.5 mL/min,总烃空白值<0.1 mg/m³。
质控要求 每批次抽样检测密封性和空白值,储存时避光防尘,有效期不超过12个月。
特别说明 使用前需用高纯氮气冲洗3次,避免折叠或机械损伤导致微渗漏。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