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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气味袋 10~2000L 汽车室内空气 汽车内饰件材料 气味测试评价 聚乙烯采气袋 聚乙烯气味袋 密封条 阀门
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产品以实物为准!

PE气味袋 10~2000L 汽车室内空气 汽车内饰件材料 气味测试评价 聚乙烯采气袋 聚乙烯气味袋 密封条 阀门

NB-HP-4681-7157-8063-4
¥ 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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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L(无阀门 无密封条)
萘析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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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GB/T 27630-2011 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GB/T 27630-2011《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
适用范围适用于新生产汽车(M₁类车辆)内饰件及材料释放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浓度限值要求。
核心检测方法静态采样法,使用聚乙烯(PE)采气袋收集密闭车内空气,通过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TD-GC/MS)分析苯、甲苯、乙苯等8种物质。
检出限与定量限苯类物质检出限≤0.01 mg/m³,定量限≤0.05 mg/m³;醛酮类化合物检出限≤0.02 mg/m³。
质控样品要求要求空白采样袋VOCs本底值低于检出限,每批次采样需同步进行实验室空白和现场空白对照。
关键实验步骤1. 车辆密闭预处理(16小时,25±1℃);
2. PE袋采样(30分钟,流量0.5 L/min);
3. 样品热脱附后GC/MS分析。
特别说明采样袋需符合GB/T 32682-2016要求,阀门密封性需在采样前通过压力保持测试验证。
GB/T 32085-2015 汽车内饰件材料气味性能的测试方法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GB/T 32085-2015《汽车内饰件材料气味性能的测试方法》
适用范围汽车内饰件材料(如塑料、纺织品)在特定条件下释放气味强度的主观评价。
核心检测方法采用6人评价小组进行嗅觉评价,按1-6级评分(1级无气味,6级强烈异味),结果取算术平均值。
检出限与定量限不涉及物理检测限,要求评价人员需通过嗅觉灵敏度测试(正丁醇阈值≤0.08%)。
质控样品要求需使用已知气味等级的参比样品(如标准气味源)进行评价小组校准。
关键实验步骤1. 样品预处理(80℃烘箱加热2小时);
2. PE袋密封后平衡至40℃;
3. 评价人员在规定条件下进行气味分级。
特别说明要求采样袋材质符合无气味残留特性,评价环境温度需控制在23±2℃,湿度50%±5%。
GB/T 32682-2016 塑料 聚乙烯采气袋技术要求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GB/T 32682-2016《塑料 聚乙烯采气袋技术要求》
适用范围规范容积10-2000L聚乙烯采气袋的材料性能、密封性及气体保存特性。
核心检测方法氦质谱检漏法验证密封性(泄漏率≤1×10⁻⁶ Pa·m³/s),VOCs残留测试采用TD-GC/MS分析。
检出限与定量限袋体VOCs本底值要求:单一物质≤0.01 mg/m³,总挥发性有机物≤0.1 mg/m³。
质控样品要求每批次产品需抽样进行24小时气体保存率测试(氮气保存率≥95%)。
关键实验步骤1. 袋体清洗(3次充排氮气);
2. 密封性测试(充入50%容积氦气,24小时压力监测);
3. 化学稳定性验证(接触强极性溶剂后拉伸强度保持率≥90%)。
特别说明阀门材质需与袋体一致,重复使用次数不得超过标准规定的20次上限。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