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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产品中心 标准物质 有机类 单标 酚类 30-200ug/L - 1.5mL/适用于 HJ 676-2013, HJ 744-2015等方法
酚类 30-200ug/L - 1.5mL/适用于 HJ 676-2013, HJ 744-2015等方法介绍:

证书:
规格:

浓缩包装,稀释使用,项目包含(随机部分项目为 0,具体见证书):

2,3,4,5-四氯酚:50-200ug/L

2,3,4,6-四氯酚:50-200ug/L

2,4,5-三氯苯酚:30-200ug/L

2,4,6-三氯酚:30-200ug/L

2,4-二氯酚:30-200ug/L

2,4-二甲基苯酚:40-200ug/L

2,4-二硝基苯酚:100-200ug/L

2,6-二氯苯酚:30-200ug/L

2-氯酚:30-200ug/L

2-环己基-4,6-二硝基苯酚:50-200ug/L

2-甲基-4,6-二硝基苯酚:40-200ug/L

2-硝基苯酚:50-200ug/L

4-氯-3-甲基苯酚:30-200ug/L

4-硝基酚:100-200ug/L

苯甲酸:50-200ug/L

2-甲酚:40-200ug/L

4-甲酚:50-200ug/L

五氯苯酚:40-200ug/L

苯酚:100-200ug/L

使用说明:

2-8℃保存

1000mLClass A 容量瓶中加入950mL试剂水(不含有机物)

样品回温至室温

启封,用A级移液管准确吸取1mL浓缩液注入容量瓶

定容、上塞并混匀

所得即为分析样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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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版:酚类 30-200ug/L - 1.5mL/适用于 HJ 676-2013, HJ 744-2015等方法

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HJ 676-2013 《水质 酚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液萃取/气相色谱法》
适用范围
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12种酚类化合物的测定,包括苯酚、间甲酚等。
核心检测方法
水样经液液萃取(pH≤2)、净化后,用气相色谱-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GC-FID)分离检测,外标法定量。
检出限与定量限
方法检出限(MDL)为0.1-0.5 μg/L,定量下限为0.4-2.0 μg/L(具体值因化合物而异)。
质控样品要求
每批样品需带至少10%平行样,加标回收率应控制在70%-130%,空白实验值不得超过方法检出限。
关键实验步骤
1. 水样酸化至pH≤2后用二氯甲烷萃取
2. 萃取液经无水硫酸钠脱水并浓缩
3. 采用DB-5色谱柱(30 m×0.32 mm×0.25 μm)程序升温分离
特别说明
含余氯水样需先加入硫代硫酸钠去除干扰;高浓度样品需稀释至标准曲线线性范围内。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