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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产品中心 标准物质 有机类 单标 正己烷中二十碳五烯酸(顺-5,8,11,14,17)溶液,100μg/mL cis-5,8,11,14,17-Eicosapentaenoic acid Solution in Hexane, 100μg/mL
正己烷中二十碳五烯酸(顺-5,8,11,14,17)溶液,100μg/mL介绍:

产品基本信息:
中文同义词:EPA
英文同义词:Eicosapentaenoic acid; cis-5,8,11,14,17-Dicosapentaenoic; EPA; Timnodonic acid; C20:5,n-3(EPA)
密度:100
分子式:C20H30O2
分子量:302.45

您正在浏览的产品:正己烷中二十碳五烯酸(顺-5,8,11,14,17)溶液,100μg/mL

手机版:正己烷中二十碳五烯酸(顺-5,8,11,14,17)溶液,100μg/mL

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 5009.168-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二十碳五烯酸和二十二碳六烯酸的测定》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食品(含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中二十碳五烯酸(EPA)和二十二碳六烯酸(DHA)的定量检测,涵盖油脂、乳制品、水产品等基质。
核心检测方法
气相色谱法(GC-FID或GC-MS):样品经皂化或甲酯化处理后,通过色谱柱分离,外标法定量。关键步骤包括衍生化反应及色谱条件优化。
检出限与定量限
EPA的检出限(LOD)为0.5 mg/kg,定量限(LOQ)为1.5 mg/kg(以实际样品基质为准)。液态样品需根据稀释倍数调整限值。
质控样品要求
需使用有证标准物质(CRM)进行方法验证,每批次检测应包含空白样、平行样及加标回收实验,回收率应控制在80%-120%,RSD≤10%。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前处理:包括脂质提取(正己烷萃取)、皂化(氢氧化钾-甲醇溶液)及甲酯化(三氟化硼-甲醇);
2. 色谱条件:DB-23毛细管柱(30 m×0.25 mm×0.25 μm),程序升温(初始温度170℃,以4℃/min升至240℃);
3. 定量分析:通过与标准溶液保留时间比对定性,峰面积外标法定量。
特别说明
1. 标准物质需避光保存于-20℃,开封后建议现配现用;
2. 样品中若含其他不饱和脂肪酸(如DHA)可能产生共流出干扰,需优化色谱条件或采用质谱确认;
3. 实验过程需严格控制衍生化反应温度(60℃±2℃)和时间(30 min)。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