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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砷标样_7440-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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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砷标样

BW01020-23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7440-38-2 20mL {{goodObj.date}} 秦境 {{item.norm}} 0.203mg/L {{inventory}}
水中砷标样介绍:

本标准物质可作为工作标准,用于日常分析和检测;也可用于检测方法评价和仪器校准等实验室质量控制。

一、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在室温为(20±3)℃的洁净实验室中,采用高纯三氧化二砷、高纯氢氧化钠、高纯硝酸和纯水为原料配制而成。采用电感耦合体等离子发射光谱法使用一级有证砷单元素溶液标准物质GBW08611比对检测定值。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的量值溯源性。

二、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依据JJF1343-2012《标准物质定值的通用原则及统计学原理》要求,随机对分装后的样品进行抽样,采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光谱法进行均匀性检验和长期稳定性跟踪考察。结果表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

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24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三、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以玻璃安瓿瓶封装,每支20mL。(0~4)℃冷藏保存。使用前应恒温至(20±3)℃,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本标准物质打开后一次使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防止沾污。

四、稀释方法、标准值及扩展不确定度

本标准样品应按以下程序稀释后方可使用:用清洁干燥的移液管从安瓿瓶中准确移取10.0mL转移至250mL容量瓶中,用稀酸稀释定容至刻度,混匀后立即使用。稀释后的标准值和扩展不确定度为:

编号

名称

标准值

(mg/L)

扩展不确定度(k=2, mg/L)

基体

BW01020-23

砷标样

0.203

0.013

5%HCl

声明

1. 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 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3. 仅对加盖“陕西秦境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4. 如需获得更多与应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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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涉及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解读(水中砷)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金属指标》
适用范围: 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中砷的检测,包含氢化物原子荧光法(6.1)和银盐法(6.2)两种方法。
关联内容: • 氢化物原子荧光法:适用于痕量砷检测,需使用原子荧光光谱仪
• 银盐法:传统化学分析法,操作步骤包含砷化氢发生与显色反应
检出限: • 氢化物原子荧光法:0.001 mg/L
• 银盐法:0.007 mg/L
《水质 汞、砷、硒、铋和锑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
适用范围: 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中砷的检测,适用于环境监测领域。
关联内容: • 采用氢化物发生-原子荧光光谱技术
• 明确样品前处理要求(酸化保存、消解方法)
检出限: 0.0003 mg/L(定量下限为0.0012 mg/L)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适用范围: 生活饮用水中砷的限量要求,属于强制性卫生标准。
关联内容: • 规定砷的限值为0.01 mg/L
• 与GB/T 5750系列标准形成检测方法-限值配套体系
特殊说明: 当检测结果超过该限值时,表明水质不符合饮用水卫生要求。

注:上述标准现行有效性需以最新官方发布为准,实验时应同步关注标准修改单及替代情况。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