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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砷标样_7440-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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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砷标样

BW01020-18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7440-38-2 20mL {{goodObj.date}} 秦境 {{item.norm}} 48.3μg/L {{inventory}}
水中砷标样介绍:

本标准物质可作为工作标准,用于日常分析和检测;也可用于检测方法评价和仪器校准等实验室质量控制。

一、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在室温为(20±3)℃的洁净实验室中,以高纯三氧化二砷、高纯氢氧化钠高纯酸和纯水配制,分装于20mL安瓿瓶内,采用电感耦合体等离子发射光谱法使用一级有证砷单元素溶液标准物质GBW08611比对检测定值,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确保标准物质量值的溯源性

二、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依据JJF1343-2012标准物质定值的通用原则及统计学原理要求,采用电感耦合等离子发射光谱法对该标准溶液随机抽样进行均匀性检验和长期稳定性跟踪考察。结果表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

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24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三、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以玻璃安瓿瓶封装,每支20mL。冷藏避光保存。使用前应恒温至(20±3)℃,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本标准物质打开后一次使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防止沾污。

四、稀释方法、标准值及扩展不确定度

本标准样品应按以下程序稀释后方可使用:用清洁干燥的移液管从安瓿瓶中准确移取10.0mL转移至250mL容量瓶中,用5%硝酸稀释定容至刻度,混匀后立即使用。稀释后的标准值和扩展不确定度为:

编号

名称

标准值

μg/L)

扩展不确定度(k=2, μg/L)

基体

BW01020-18

砷标样

48.3

4.5

5%HNO3

声明

1. 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 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3. 仅对加盖“陕西秦境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4. 如需获得更多与应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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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第6部分:金属和类金属指标》
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活饮用水、水源水及管道直饮水中的砷检测,涵盖原子荧光法(检出限0.3 µg/L)、银盐法(检出限1.0 µg/L)和氢化物原子吸收法(检出限0.5 µg/L)三种方法。

要求使用硝酸-高氯酸体系消解水样,消除有机物干扰
规定了砷形态分离方法(适用于区分三价砷和五价砷)
明确质量控制要求:每批次样品需带质控样和加标回收实验
《水质 汞、砷、硒、铋和锑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
适用范围

针对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的砷检测,方法检出限为0.3 µg/L,测定下限为1.2 µg/L,特别适用于痕量砷分析。

规定10%盐酸介质作为反应体系
要求使用硼氢化钾浓度为20 g/L的还原剂
干扰消除:建议加入硫脲-抗坏血酸混合试剂消除重金属干扰
HJ 773-2015《水质 砷的测定 流动注射-氢化物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适用范围

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海水及废水中的总砷检测,检出限0.5 µg/L,测定范围2.0-100 µg/L,特别适合大批量样品自动化分析。

在线消解系统要求:消解温度120±5℃,消解时间90秒
载流溶液为5%盐酸介质
规定砷标准溶液需每周重新配制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方法》
砷检测要求

规定矿泉水中砷的限量值为10 µg/L,采用原子荧光法(检出限0.1 µg/L)和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CP-MS,检出限0.05 µg/L)。

要求使用超纯硝酸进行样品酸化保存
针对高矿化度水样需进行基体匹配
明确砷形态分析要求(As(III)/As(V)分离检测)
《水质 65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砷检测参数

适用于各类水体中砷的多元素同步检测,检出限可达0.02 µg/L,线性范围0.1-100 µg/L,推荐内标元素为Ge(72)或 Rh(103)。

要求使用碰撞反应池技术消除ArCl⁺干扰(m/z 75)
规定样品需经0.45 μm滤膜过滤后酸化保存
质量控制:每20个样品插入质控样,RSD≤8%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