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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氮标样/以(N)计_12125-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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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氮标样/以(N)计

BW02142-74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12125-02-9 20mL {{goodObj.date}} 秦境 {{item.norm}} 52mg/L {{inventory}}
氨氮标样/以(N)计介绍:

本标准物质可用于分析方法确认与评价、测量过程质量控制等。

一、 样品制备与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以国家有证一级标准物质氯化铵GBW(E)060322、纯水为原料,在室温为(20±3)℃的洁净室中采用重量-容量法准确配制而成采用分光光度法进行量值核对通过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确保标准物质量值的溯源性

二、 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依据JJF1343-2012标准物质定值的通用原则及统计学原理要求,采用分光光度法对该标准溶液随机抽样进行均匀性检验和长期稳定性跟踪考察。结果表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

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24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三、 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以透明安瓿瓶封装,每20mL,常温保存。使用前应恒温至(20±3)℃,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本标准物质打开后一次性使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防止沾污。

四、 稀释方法、标准值及扩展不确定度

本标准应按以下程序稀释后方可使用:用清洁干燥的移液管从安瓿瓶中准确移取10.0mL样至250mL容量瓶中,用纯水稀释定容至刻度,混匀后立即使用。稀释后的标准值和扩展不确定度为:

编号

名称

标准值

(mg/L)

扩展不确定度(k=2, mg/L)

基体

BW02142-74

氨氮标样

52.0

3.6

H2O

声明

1. 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 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3. 仅对加盖“陕西秦境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4. 如需获得更多与应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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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涉及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详细解读
1.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适用范围: 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氨氮(以N计)的测定
检出限: 0.025 mg/L(以N计)
测定范围: 0.10~2.0 mg/L(可稀释扩展)
方法原理: 在碱性介质中,氨与纳氏试剂反应生成淡红棕色络合物,于420 nm波长处测定吸光度
干扰因素: 钙镁离子、硫化物、余氯、浊度等需通过预蒸馏或掩蔽消除
2. 《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适用范围: 污染源废水、高氯水体等复杂水样中氨氮(以N计)的测定
检出限: 0.01 mg/L(以N计)
测定范围: 0.04~1.0 mg/L(可稀释扩展)
方法原理: 在碱性介质中,氨与次氯酸盐生成一氯胺,与水杨酸盐反应生成蓝色化合物,于697 nm波长处测定
优势: 抗氯离子干扰能力更强,适用于含余氯水样
特别说明:
标注要求: 氨氮结果需明确标注"以N计"或"以NH₃计",换算关系:1 mg/L NH₃-N = 1.216 mg/L NH₃
质控要求: 标样使用需满足《HJ 630-2011》要求,测定值应在标样不确定度范围内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