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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氮标样/以(N)计_12125-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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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氮标样/以(N)计

BW02142-45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12125-02-9 20mL {{goodObj.date}} 秦境 {{item.norm}} 151mg/L {{inventory}}
氨氮标样/以(N)计介绍:

本标准物质可用于分析方法确认与评价、测量过程质量控制等。

一、 样品制备与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以国家有证一级标准物质氯化铵GBW(E)060322、三次纯化水(电渗透、离子交换、石英器蒸馏,符合分析实验室一级用水)为原料,在室温为(20±3)℃的洁净室中采用重量-容量法准确配制而成采用分光光度法进行量值核对通过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确保标准物质量值的溯源性

二、 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依据JJF1343-2012标准物质定值的通用原则及统计学原理要求,采用分光光度法对该标准溶液随机抽样进行均匀性检验和长期稳定性跟踪考察。结果表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

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24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三、 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以玻璃安瓿瓶封装,每20mL。常温避光保存。使用前应恒温至(20±3)℃,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本标准物质打开后尽快使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防止沾污。

四、 稀释方法、标准值及扩展不确定度

本标准应按以下程序稀释后方可使用:用清洁干燥的移液管从安瓿瓶中准确移取10.0mL样至250mL容量瓶中,用纯水稀释定容至刻度,混匀后立即使用。稀释后的标准值和扩展不确定度为:

编号

名称

标准值

(mg/L)

扩展不确定度(k=2, mg/L)

基体

BW02142-45

氨氮标准样品

151

6.1

H2O

声明

1. 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 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3. 仅对加盖“陕西秦境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4. 如需获得更多与应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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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相关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解读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适用范围 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中氨氮的测定,覆盖浓度范围0.025~2mg/L(以N计)
关联内容
• 明确规定了氨氮(NH3-N)以氮计的表达方式
• 标样制备需使用氯化铵(NH4Cl)作为基准物质
• 要求样品pH值调节至中性后进行检测
方法特性
• 检出限:0.025mg/L(以N计)
• 测定下限:0.10mg/L
• 标准曲线线性范围:0~2.0mg/L
《水质 氨氮的测定 蒸馏-中和滴定法》
适用范围 适用于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等氨氮浓度较高的样品,测定范围2mg/L以上(以N计)
方法特性
• 检出限:0.20mg/L
• 使用硼酸吸收液进行蒸馏预处理
• 最终通过酸碱滴定确定氨氮含量
GB 11891-89《水质 凯氏氮的测定》
关联内容
• 包含氨氮和有机氮的总量测定方法
• 样品消解采用凯氏定氮法原理
• 蒸馏后的吸收液可用于氨氮单独测定

注:所有标准均要求使用有证标准物质(CRM)进行质量控制,实验室应选用GBW(E)080911等国家一级氨氮标准物质进行方法验证。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