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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氮标样/以(N)计_12125-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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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氮标样/以(N)计

BW02142-28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12125-02-9 20mL {{goodObj.date}} 秦境 {{item.norm}} 78.2mg/L {{inventory}}
氨氮标样/以(N)计介绍:

本标准物质可用于分析方法确认与评价、测量过程质量控制等。

一、 样品制备与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以国家有证纯度标准物质氯化铵GBW(E)060322、三次纯化水(电渗透、离子交换、石英器蒸馏,符合分析实验室一级用水)为原料,在室温为(20±3)℃的洁净室中采用重量-容量法准确配制而成采用分光光度法进行量值核对通过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确保标准物质量值的溯源性

二、 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依据JJF1343-2012标准物质定值的通用原则及统计学原理要求,采用分光光度法对该标准溶液随机抽样进行均匀性检验和长期稳定性跟踪考察。结果表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

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24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三、 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以玻璃安瓿封装,每支20mL。常温避光保存。使用前应恒温至(20±3)℃,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本标准物质打开后一次性使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防止沾污。

四、 稀释方法、标准值及扩展不确定度

本标准应按以下程序稀释后方可使用:用清洁干燥的移液管从安瓿瓶中准确移取10.0mL样至250mL容量瓶中,用纯水稀释定容至刻度,混匀后立即使用。稀释后的标准值和扩展不确定度为:

编号

名称

标准值

(mg/L)

扩展不确定度(k=2, mg/L)

基体

BW02142-28

氨氮标样

78.2

1.9

H2O

声明

1. 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 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3. 仅对加盖“陕西秦境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4. 如需获得更多与应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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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相关标准解读:《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适用范围 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氨氮的测定,结果以氮(N)计。当样品体积为50mL时,检出限为0.025mg/L,测定下限0.10mg/L,上限2.0mg/L(超过需稀释)。
核心方法原理 在碱性介质中,氨与纳氏试剂(碘化汞和碘化钾的强碱溶液)反应生成淡红棕色络合物,在420nm波长处测定吸光度,定量计算氨氮含量。
关键干扰因素及消除
余氯 加入硫代硫酸钠去除
悬浮物/色度 采用预蒸馏或絮凝沉淀法处理
金属离子 加入酒石酸钾钠掩蔽
有机物 硫酸锌-氢氧化钠共沉淀法预处理
质量保证要求
空白值 ≤0.030Abs(相当于0.020mg/L)
校准曲线 相关系数≥0.999
平行样偏差 ≤10%(浓度<1.0mg/L时)
注意事项
1. 实验用水需为无氨水,环境空气中不得含氨
2. 纳氏试剂含汞,废液需单独收集处理
3. 显色温度控制在20-25℃,pH值严格保持11.8以上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