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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氮标准溶液/以N计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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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氮标准溶液/以N计

BW02275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500mL {{goodObj.date}} 秦境 {{item.norm}} 20μg/mL {{inventory}}
总氮标准溶液/以N计介绍:

本标准物质可作为工作标准,用于日常分析和检测,也可用于检测方法评价和仪器校准等实验室质量控制。

一、 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以特优级纯硝酸钾、三次纯化水(电渗透、离子交换、石英器蒸馏,符合分析实验室一级用水)为原料,在室温为(20±3)℃的洁净室中采用重量-容量法准确配制而成

二、 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以重量-容量法配制作为浓度标准值,并采用分光光度法进行量值核对。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的量值溯源性。

三、 特性值及不确定度

编号

名称

标准值

μg/mL)

扩展不确定度(k=2,%

介质

BW02275

总氮溶液标准物质

20

2

H2O

标准值的不确定度由定值、均匀性和稳定性引入的不确定度合成。

四、 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依据JJF1343-2012标准物质定值的通用原则及统计学原理,采用分光光度法进行均匀性检验和稳定性检验,证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

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24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五、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以玻璃安瓿瓶包装,每支500mL。常温避光保存。使用前应恒温至(20±3)℃,并充分摇以保证均匀。本标准溶液打开后尽快使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防止污染。

声明

1. 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 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3. 仅对加盖“陕西秦境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4. 如需获得更多与应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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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氮测定相关标准解读(以N计)
《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适用范围: 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中总氮的测定,量程范围为0.20~7.00 mg/L(以N计)。
方法原理: 在120~124℃碱性条件下,用过硫酸钾作氧化剂消解水样,将水样中氮化合物转化为硝酸盐,用紫外分光光度法在波长220 nm和275 nm处测定吸光度。
检出限与测定限: 方法检出限为0.05 mg/L(取样体积10.0 mL时),测定下限为0.20 mg/L。
标准溶液要求: 使用硝酸钾标准溶液(以N计),标准系列浓度需覆盖0~7.00 mg/L,标准溶液应避光保存且现用现配。
《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适用范围: 适用于湖泊、水库、江河水中总氮的测定,测定下限为0.05 mg/L(取样体积为10 mL时)。
关联更新: 该标准已被HJ 636-2012替代,但在部分历史监测数据比对中仍可能被引用。
关键实验要求
• 空白实验:每批次样品需同步测定空白值,空白吸光度应小于0.030
• 干扰消除:需扣除浊度及有机物在275 nm处的吸光度干扰
• 质量控制:每20个样品需插入10%平行样和标准样品核查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