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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氮标准溶液/以N计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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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氮标准溶液/以N计

BW02005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500mL {{goodObj.date}} 秦境 {{item.norm}} 1000μg/mL {{inventory}}

总氮标准溶液/以(N)计

总氮标准溶液/以N计介绍:

本标准溶液用于测量仪器校准、分析方法确认与评价、测量过程质量控制等。

一、 样品制备

本标准溶液以特优级纯硝酸钾为原料、全自动逆渗透纯水机制备的实验室一级水为溶剂,在室温为(20±3)℃的洁净室中采用重量-容量法准确配制而成。

二、 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以重量-容量法配制作为浓度标准值,并采用分光光度法进行量值核对。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的量值溯源性。

三、 特性值及不确定度

编号

名称

标准值

mg/L

扩展不确定度(k=2%

介质

BW02005

总氮标准溶液/以 N 计

1000

2

H2O

标准值的不确定度由定值、均匀性和稳定性引入的不确定度合成。

四、 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依据JJF1343-2022《标准物质的定值及均匀性、稳定性评估》要求,采用分光光度法行均匀性检验和稳定性检验,证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

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24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五、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以聚乙烯塑料瓶包装,每500mL常温保存。使用前应恒温至20±3,并充分摇以保证均匀。本标准溶液打开后尽快使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防止污染。

声明

1. 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 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3. 仅对加盖“陕西秦境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4. 如需获得更多与应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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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636-2012《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总氮的测定,测定范围为0.05~4 mg/L(以N计)。

标准溶液相关要求:

硝酸钾标准贮备液 浓度为100 mg/L(以N计),配制方法为称取0.7218 g经105℃干燥的硝酸钾溶于水中,定容至1000 mL。
标准使用液 临用前将贮备液逐级稀释至1~10 mg/L浓度区间。

检出限与测定限:方法检出限为0.05 mg/L,测定下限为0.20 mg/L(当取样量为25 mL时)。

关联内容:

消解条件 需在120~124℃高压蒸汽灭菌器中消解30分钟
干扰控制 样品中六价铬浓度高于2 mg/L时需进行预处理

GB/T 11894-1989《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适用范围:适用于天然水、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中总氮的测定,检测范围0.05~4 mg/L。

标准溶液规定:

硝酸钾基准溶液 浓度为1.00 mg/mL(以N计),使用前需用无氨水稀释至工作浓度
保存要求 贮备液应冷藏保存,有效期不超过3个月

关键参数:

消解时间 30±5分钟
比色波长 220 nm和275 nm双波长测定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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