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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乙醛溶液_75-07-0,乙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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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乙醛溶液

BW03998d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75-07-0 2.0mL {{inventory}} {{goodObj.date}} 秦境 {{item.norm}} 质控100.5μg/mL

水中乙醛溶液标准样品

本标准物质主要用于测量仪器校准、分析方法评价和质量控制,以及食品、卫生、环境和农业等领域相应成分含量测定与残留检测。

一、 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采用纯度准确定值的乙醛(CAS号:75-07-0)为原料,以实验室一级用水为溶剂,采用重量容量法准确配制而成。

二、 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以配制值作为溶液标准物质浓度的标准值,制备的标准物质和质量控制对照样采用气相色谱法-氢离子火焰检测器(GC-FID)比对计算,核验配制值。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方法、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的量值溯源性。

三、 特性值及不确定度

编号

名称

标准值

(μg/mL)

扩展不确定度(μg/mL)(k=2)

BW03998d

水中乙醛溶液标准物质

102.1

7.0

标准值的不确定度主要由原料纯度、称量、定容以及均匀性、稳定性等不确定度分量合成。

四、 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依据JJF1343技术规范(等效ISO35指南),随机抽取分装后的样品采用气相色谱法对溶液均匀性,稳定性进行考察,结果表明:均匀性符合F检验规则,稳定性考察良好。

本标准物质量值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为12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五、包装、储存及使用

1.包装:本标准物质采用硼硅酸盐玻璃安瓿瓶包装,2.0mL/支,使用时需准确移取。

2.贮存及使用:冷藏(0-4℃)避光条件下保存,启封前于室温(20±3)℃平衡,并充分摇匀,按需要准确移取。安瓿瓶一经打开,应立即使用,不可再次熔封后作为标准物质使用。

六、分析方法(仅供参考)

1.分析条件:

检测器:GC-FID

色谱柱:DB -WAX (30m×0.25μm×0.25μm)

流量:3.0mL/min

进样口:200℃;检测器:200℃

IMG_256

序列

名称

CAS

1

乙醛

75-07-0

声明

1. 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 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3. 仅对加盖"陕西秦境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4. 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涉及水中乙醛溶液检测的国家/行业标准解读

1. GB 5750.10-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有机物指标》
适用范围: 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中乙醛的测定
检测方法: 气相色谱法(填充柱或毛细管柱)
检出限: 0.01 mg/L(毛细管柱法典型值)
关联内容: • 需采用吹扫捕集或顶空进样技术进行样品前处理
• 规定色谱柱类型:FFAP、PEG-20M等极性色谱柱
• 要求加标回收率控制在80%-120%
2. HJ 1006-2018《水质 乙醛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
适用范围: 地表水、地下水、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中乙醛的测定
检测方法: 顶空-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
检出限: 0.0005 mg/L(方法检出限)
关联内容: • 规定顶空平衡温度60±1℃,平衡时间30min
• 要求使用内标法定量(推荐氘代乙醛作为内标物)
• 明确干扰消除方法:通过色谱柱分离和质谱特征离子鉴别

注:当样品中乙醛浓度>100 mg/L时,建议优先采用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浓度<0.1 mg/L时推荐使用吹扫捕集浓缩法。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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