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萘析商城
当前位置: 首页 标准物质 有机类 单标 挥发酚标样
挥发酚标样_108-95-2,苯酚
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产品以实物为准!

挥发酚标样

BW02067d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108-95-2 20mL {{goodObj.date}} 秦境 {{item.norm}} 0.129mg/L左右 {{inventory}}
挥发酚标样介绍:

本标准样品用于水中挥发酚的分析测试及宣贯的分析方法确认与评价、实验室质量控制。

一、 样品制备与定值方法

本标准样品在室温为(20±3)℃的洁净实验室中,以苯酚和全自动逆渗透纯水机制备的实验室一级水为原料,在室温为(20±3)℃的洁净实验室中采用重量-容量法准确配制而成,采用分光光度法进行量值核对,通过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确保标准样品量值的溯源性。

二、稀释方法、标准值及扩展不确定度本标准品应按以下程序稀释后方可使用:用清洁干燥的移液管从安瓿瓶中准确移取 10.0mL 浓样至 1000mL 容量瓶中,用纯水稀释定容至刻度,混匀后立即使用。稀释后的标准值和扩展不确定度为:

三、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依据 JJF1343-2022《标准物质的定值及均匀性、稳定性评估》要求,用分光光度法对该标准溶液随机抽样进行均匀性检验和长期稳定性跟踪考察。结果表明,本标准溶液均匀性、稳定性良好。

该标准样品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 24 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四、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品以透明玻璃安瓿瓶封装,每支 20mL。冷藏保存。使用前应恒温至(20±3)℃,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本标准溶液打开后一次性使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防止沾污。

声明

1. 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 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3. 仅对加盖“陕西秦境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4. 如需获得更多与应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


您正在浏览的产品:挥发酚标样

手机版:挥发酚标样

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相关标准解读(按相关度排序)
《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适用范围: 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挥发酚的测定,检测范围0.002-10 mg/L
关键指标:
• 方法检出限:0.0003 mg/L(蒸馏后)
• 蒸馏预处理要求:pH≤2条件下蒸馏分离
• 显色条件:pH 10.0±0.2环境下与4-氨基安替比林反应
干扰控制: 硫化物、油类、芳香胺类需通过蒸馏去除,氧化剂通过硫代硫酸钠消除
《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流动注射-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适用范围: 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自动化分析,检测范围0.001-1.0 mg/L
技术特点:
• 在线蒸馏技术:实现自动化样品前处理
• 检出限:0.0002 mg/L
• 分析效率:单样测定时间≤15分钟
质量控制: 要求每批样品做空白试验,标准曲线相关系数≥0.999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
关联内容: 附录B规定酚类化合物测定方法(含挥发酚)
技术参数:
• 适用浓度范围:0.002-0.12 mg/L
• 最低检测质量浓度:0.002 mg/L
• 显色时间控制:加入铁氰化钾后立即混匀
特殊要求: 强调实验用水需无酚纯水,玻璃器皿需严格去酚处理

注:标准物质应选择经CNAS认可的有证标准物质(如GBW(E)080617),保存时需避光冷藏(0-4℃),开封后建议立即使用。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