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萘析商城
当前位置: 首页 标准物质 基质类 混标 农业土壤成分分析标准物质
农业土壤成分分析标准物质_
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产品以实物为准!

农业土壤成分分析标准物质

GBW(E)070044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70克 {{goodObj.date}} 萘析精选 {{item.norm}} 见证书 {{inventory}} 常温储存 常温运输
农业土壤成分分析标准物质介绍:


使用注意事项:最小取样量:0.1g
特征形态:固态
定值单位: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 地质矿产部岩矿测试技术研究所# 武汉综合岩矿测试中心# 中国地质科学院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 中国生态系统研究网络土壤分析中心#
规格:70克
定级证书量值信息:
标准值标准偏差(S)单位CAS备注
SiO261.030.52质量分数(10-2)
Al2O316.210.34质量分数(10-2)
TFe2O36.200.16质量分数(10-2)
MgO1.900.11质量分数(10-2)
CaO0.840.06质量分数(10-2)
Na2O0.990.04质量分数(10-2)
K2O2.450.10质量分数(10-2)
TiO20.920.05质量分数(10-2)
MnO0.0500.004质量分数(10-2)
P2O50.0980.006质量分数(10-2)
S(0.033)质量分数(10-2)7704-34-9
L.O.I.9.010.35质量分数(10-2)
Cu424质量分数(10-6)7440-50-8
Zn939质量分数(10-6)7440-66-6
B659质量分数(10-6)7440-42-8
Mo0.730.15质量分数(10-6)7439-98-7

应用领域:农业及环境类/土壤
保存条件:密封保存于阴凉、干燥处
研制单位名称:中国地质科学院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

您正在浏览的产品:农业土壤成分分析标准物质

手机版:农业土壤成分分析标准物质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实物批次为准!

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农业土壤成分分析相关标准解读(按相关度排序)
1. 《土壤质量 土壤样品制备指南》

适用范围:规定了农业土壤样品的采集、保存、制备和储存技术要求,适用于包括重金属、营养元素等成分分析的标准物质制备。

• 样品风干温度要求≤40℃
• 研磨粒度要求过2mm尼龙筛(微量元素分析需过0.15mm筛)
• 储存条件要求避光、防潮,相对湿度≤60%

关联标准:与HJ/T 166《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配套使用

2. HJ 835-2017《土壤和沉积物 有机氯农药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适用范围:虽然主要针对有机污染物检测,但附录B明确了土壤标准物质在质量控制中的应用要求

• 六六六类化合物:0.005~0.010 mg/kg
• 滴滴涕类化合物:0.010~0.020 mg/kg

质量控制:要求每批样品需带标准物质平行样,相对偏差应≤20%

3. HJ 766-2015《固体废物 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适用范围:可用于土壤标准物质中重金属元素检测验证,包含23种金属元素测定方法

• 常见重金属(如铅、镉):0.01~0.05 mg/kg
• 稀有元素(如铊、铍):0.001~0.005 mg/kg

质控要求:标准物质测定值应在认定值的不确定度范围内

注:我国现行土壤标准物质主要覆盖类型包括GBW074系列(土壤成分分析)、GBW083系列(污染土壤)等,具体标准物质选择需根据检测项目匹配相应基体和浓度范围。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