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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土壤成分分析标准物质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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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土壤成分分析标准物质

GBW(E)070043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70克 {{goodObj.date}} 萘析精选 {{item.norm}} 见证书 {{inventory}} 常温储存 常温运输
农业土壤成分分析标准物质介绍:


使用注意事项:最小取样量:0.1g
特征形态:固态
定值单位: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 地质矿产部岩矿测试技术研究所# 武汉综合岩矿测试中心# 中国地质科学院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 中国生态系统研究网络土壤分析中心#
规格:70克
定级证书量值信息:
标准值标准偏差(S)单位CAS备注
SiO253.720.09质量分数(10-2)
Al2O314.740.21质量分数(10-2)
TFe2O35.720.17质量分数(10-2)
MgO2.090.01质量分数(10-2)
CaO7.930.10质量分数(10-2)
Na2O0.990.05质量分数(10-2)
K2O2.720.10质量分数(10-2)
TiO20.650.03质量分数(10-2)
MnO0.1060.007质量分数(10-2)
P2O50.1970.016质量分数(10-2)
S(0.019)质量分数(10-2)7704-34-9
L.O.I.11.170.46质量分数(10-2)
Cu294质量分数(10-6)7440-50-8
Zn969质量分数(10-6)7440-66-6
B7514质量分数(10-6)7440-42-8
Mo1.530.15质量分数(10-6)7439-98-7

应用领域:农业及环境类/土壤
保存条件:密封保存于阴凉、干燥处
研制单位名称:中国地质科学院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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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准解读:农业土壤成分分析
1. 《土壤和沉积物 12种金属元素的测定 王水提取-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适用范围: 适用于土壤中砷、镉、钴、铜、铬、锰、镍、铅、锑、钒、锌、汞等金属元素的测定。
检出限: 汞为0.002 mg/kg,其他元素介于0.01-0.5 mg/kg之间。
关联内容: 规定了王水消解前处理流程及ICP-MS仪器参数,要求土壤标准物质用于质量控制和校准。
2. 《土壤检测 第1部分:土壤样品的制备、保存与流转》
适用范围: 规范农业土壤样品采集后的风干、研磨、过筛(2mm尼龙筛)、分装等前处理流程。
质量控制: 明确要求使用有证标准物质进行过程质控,确保样品制备环节的准确性。
3. 《土壤质量 土壤样品的物理化学预处理方法》
适用范围: 涵盖pH值、阳离子交换量、有机质等参数的样品前处理方法。
关键指标: 规定有机质测定需采用重铬酸钾氧化法,要求使用标准物质验证消解完全度。
4. 《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适用范围: 设定8种重金属(镉、汞、砷、铅、铬、铜、镍、锌)的农用地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
质控要求: 明确检测实验室需使用GSB系列土壤标准物质进行方法验证。
5. 《土壤 pH值的测定 电位法》
技术要点: 规定水土比为2.5:1的浸提方法,使用pH标准缓冲溶液校准仪器,要求标准物质测定误差≤0.1 pH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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