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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土壤成分分析标准物质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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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土壤成分分析标准物质

GBW(E)070046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70克 {{goodObj.date}} 萘析精选 {{item.norm}} 见证书 {{inventory}} 常温储存 常温运输
农业土壤成分分析标准物质介绍:


使用注意事项:最小取样量:0.1g
特征形态:固态
定值单位: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 地质矿产部岩矿测试技术研究所# 武汉综合岩矿测试中心# 中国地质科学院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 中国生态系统研究网络土壤分析中心#
规格:70克
定级证书量值信息:
标准值标准偏差(S)单位CAS备注
SiO283.340.22质量分数(10-2)
Al2O38.890.17质量分数(10-2)
TFe2O31.340.03质量分数(10-2)
MgO(0.20)质量分数(10-2)
CaO(0.16)质量分数(10-2)
Na2O(0.038)质量分数(10-2)
K2O0.650.02质量分数(10-2)
TiO20.220.02质量分数(10-2)
MnO0.0150.002质量分数(10-2)
P2O50.1240.011质量分数(10-2)
S(0.014)质量分数(10-2)7704-34-9
L.O.I.4.860.16质量分数(10-2)
Cu2.80.7质量分数(10-6)7440-50-8
Zn225质量分数(10-6)7440-66-6
B(20)质量分数(10-6)7440-42-8
Mo1.150.19质量分数(10-6)7439-98-7

应用领域:农业及环境类/土壤
保存条件:密封保存于阴凉、干燥处
研制单位名称:中国地质科学院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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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准解读(按相关度排序)
《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适用范围: 规定农用地土壤中重金属及其他污染物的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
关联成分:
• 镉(水田/旱地:0.3-0.8 mg/kg)
• 汞(水田/旱地:0.5-2.4 mg/kg)
• 砷(水田/旱地:30-200 mg/kg)
检测方法: 配套使用HJ 766-2015(固体废物金属元素测定)等系列标准
《土壤和沉积物 汞、砷、硒、铋、锑的测定 微波消解/原子荧光法》
适用范围: 土壤中痕量汞、砷等元素的定量分析
检出限:
• 汞:0.002 mg/kg
• 砷:0.01 mg/kg
方法特性: 微波消解前处理,原子荧光光谱法测定,适用于pH值4.5-8.5的土壤样品
《土壤检测 第1部分:土壤样品的采集、处理和贮存》
适用范围: 规范农业土壤样品采集的深度(0-20cm耕作层)、混合采样法(五点法)
关键参数:
• 样品量要求:风干后过2mm筛,四分法缩分至200g
• 保存条件:4℃冷藏避光贮存≤15天
GB/T 32737-2016《土壤重金属测定 原子荧光法》
适用范围: 专门针对砷、汞等重金属元素检测
技术参数:
• 线性范围:As 0~100 μg/L,Hg 0~10 μg/L
• 重复性:RSD≤5%

注:实际分析时应根据检测项目选择对应方法标准,有机污染物检测需参照HJ 783-2016等标准,营养元素检测参照LY/T 1230系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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