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萘析商城
当前位置: 首页 标准物质 有机类 单标 四氯乙烯中油烟(HJ-1077)
四氯乙烯中油烟(HJ-1077)_
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产品以实物为准!

四氯乙烯中油烟(HJ-1077)

BW022004w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10mL {{goodObj.date}} 海岸鸿蒙 {{item.norm}} 35.7μg/mL {{inventory}}

四氯乙烯中油烟介绍:

本标准物质适用于国家标准HJ-1077《固定污染源废气油烟和油雾的测定》,也可用于相同检测原理的日常分析和检测;检测方法评价等实验室质量控制;同时也适合作为认证考核现场专用标准物质。

一、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以高温回流的花生油为溶质,重蒸光谱纯四氯乙烯为溶剂,采用重量容量法配制而成。

二、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以重量-容量法配制值作为浓度标准值,采用红外分光光度法进行量值核对。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确保标准物质量值的溯源性。

三、特性量值及不确定度

编号

名称

标准值

(μg/mL)

相对扩展不确定度

(k=2)

BW022004w

四氯乙烯中油烟

21.3

7%

标准值的不确定度由原料纯度、称量、定容及温度变化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合成。

四、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检验

根据国家《一级标准物质》技术规范,采用红外分光光度法进行均匀性检验和稳定性检验,证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为2年。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五、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每支10mL。常温避光保存。使用前应恒温至20℃±4℃,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本标准物质打开后一次性使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防止沾污。

六、使用方法

用清洁干燥的移液管从安瓿中准确移取5.0mL标准溶液,至100mL容量瓶中,使用四氯乙烯准确稀释到刻度,充分混匀

声明

1.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3.仅对加盖“北京海岸鸿蒙标准物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4.如需获得更多与使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


您正在浏览的产品:四氯乙烯中油烟

手机版:四氯乙烯中油烟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实物批次为准!

涉及的标准及详细解读

HJ 1077-2019《固定污染源废气 油烟和油雾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

适用范围: 适用于饮食业、食品加工、金属热处理等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油烟和油雾的测定。四氯乙烯作为核心萃取溶剂,用于吸收油烟中的油类组分。
关联内容: 方法基于红外分光光度法,通过四氯乙烯萃取废气中的油类物质,测定其在2930cm⁻¹(CH₂基团)、2960cm⁻¹(CH₃基团)和3030cm⁻¹(芳香烃)处的吸光度,计算总油含量。
检出限与量程: 检出限为0.1mg/m³(采样体积0.5m³时),测定范围0.5-100mg/m³,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18483)的监管要求。

HJ 637-2018《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

关联应用: 虽主要针对水质检测,但其四氯乙烯萃取流程被广泛借鉴于油烟样品前处理。标准中规定的"油类物质"定义包含矿物油、动植物油脂等油烟常见组分。
方法迁移要点: 当应用于油烟检测时需注意:①增加玻璃纤维滤筒预处理步骤捕集气溶胶;②控制萃取液浓缩温度≤85℃防止低沸点组分损失;③采用专用废气采样器控制等速采样条件。

关键操作差异提示

项目 HJ 1077-2019(废气) HJ 637-2018(水质)
采样介质 玻璃纤维滤筒+吸收瓶 直接采集水样
萃取方式 超声萃取(30min×3次) 震荡萃取(2min×3次)
干扰消除 硅酸镁吸附法去除极性物质 仅针对非极性物质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

客服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