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粒悬浮液浊度
-
玻璃微珠粒度标准物质
BW033065 | 65μm
-
玻璃微珠粒度标准物质
BW033055 | 55μm
-
玻璃微珠粒度标准物质
BW033035 | 35μm
-
偏硅酸溶液标准物质(以H2SiO3计)
SDS134951 | 1000μg/mL)
-
铂钴色度溶液标准物质
BW013329 | 15度



本标准物质可作为工作标准,用于日常分析和检测;也可用于检测方法评价和仪器校准等实验室质量控制;同时也适合作为认证考核现场专用标准物质。
一、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为粒径100~500nm且呈单分散的交联聚苯乙烯乳胶粒子,均匀分散于水中并加入稳定剂、抑菌剂配制成的标准悬浮液。
二、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使用测量原理先进、测量精度高,经GBW12001“水质浊度标准物质”准确标定的浊度计定值,以浊度测量平均值作为标准值。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确保浊度量值的溯源性。
三、特性量值及不确定度
编号
名称
标准值
扩展不确定度
(k=2) (%)
BW0329
聚合物悬浮液浊度标准溶液
50.0NTU
4
标准值的不确定度由浊度计的标定、浊度计的测定、不均匀性和不稳定性引入的不确定度合成。
注:标准值由经准确标定的哈希HACH1900C浊度计测定,采用其他仪器时,测试结果可能会有所不同。
四、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检验
根据国家《一级标准物质》技术规范,采用高精度浊度计进行均匀性和稳定性检验,证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为1年。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五、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以塑料瓶包装,每瓶100mL,于洁净的环境中室温避光储存。使用前应充分摇动,或采用机械振荡、超声处理等使成为均匀的悬浮体系。本标准物质打开后一次性使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防止沾污。
声明
1.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3.仅对加盖“北京海岸鸿蒙标准物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4.如需获得更多与使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
地址:北京市大兴经济开发区盛坊路1号三利工业园7号楼3层电话:010—51284567
Q Q: 2038507327 1098877153 传真: 010-61274577
微信:bjhongmeng2015 技术咨询: 010-60213192
网址:http://www.bjhongmeng.com 邮箱:bjhongmeng@126.com
您正在浏览的产品:微粒悬浮液浊度
手机版:微粒悬浮液浊度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实物批次为准!
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GB/T 5750.4-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
适用于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中的浊度检测,包括使用微粒悬浮液作为标准物质进行仪器校准及质量控制。
采用分光光度法或散射法测定浊度。散射法通过测量入射光被悬浮颗粒散射后的光强度,计算散射信号与标准曲线的对应值。
散射法的检出限为0.1 NTU,定量限为0.5 NTU;分光光度法的检出限为0.5 NTU,定量限为1.0 NTU。
需使用经认证的福尔马肼浊度标准溶液(Formazin)作为质控样品,浓度范围需覆盖待测样品的预期浊度值,例如低(0-10 NTU)、中(10-100 NTU)、高(100-1000 NTU)三个梯度。
1. 校准仪器:使用标准浊度液校准仪器至误差≤±5%;
2. 样品处理:充分摇匀待测水样,避免气泡干扰;
3. 测量:按仪器说明书选择散射或透射模式,平行测定3次,取平均值。
1. 温度影响:测量时需控制样品温度在20±1℃以减少误差;
2. 色度干扰:若样品色度较高,需使用色度补偿功能或改用分光光度法;
3. 标准物质保存:福尔马肼标准溶液需避光冷藏(4℃以下),有效期不超过30天。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