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粒悬浮液浊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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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微珠粒度标准物质
BW033065 | 65μ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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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微珠粒度标准物质
BW033055 | 55μ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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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微珠粒度标准物质
BW033035 | 35μ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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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硅酸溶液标准物质(以H2SiO3计)
SDS134951 | 1000μ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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铂钴色度溶液标准物质
BW013329 | 15度



本标准物质可作为工作标准,用于日常分析和检测,也可用于检测方法评价和仪器校准等实验室质量控制,同时也适合作为认证考核现场专用标准物质。
一、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为粒径100—500nm且呈单分散的交联聚苯乙烯乳胶粒子,均匀分散于水中配制成的标称浊度值的聚合物悬浮液。
二、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使用测量原理先进、测量精度高,经国家一级标准物质GBW12001准确标定的浊度计定值。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其量值溯源性。
三、特性量值及不确定度
编号
名称
标准值
不确定度,k=2
BW037220
微粒悬浮液浊度
201NTU
4%
注:标准值由经准确标定的哈希HACH1900C浊度计测定,采用其他仪器时,测试结果可能会有所不同。
四、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根据国家《一级标准物质》技术规范,采用高精度浊度计进行均匀性和稳定性检验,证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为1年。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五、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以塑料瓶包装,每瓶100mL,于洁净的环境中室温储存。使用前应充分摇动,或采用机械振荡、超声处理等使成为均匀的悬浮体系。本标准物质打开后一次性使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防止沾污。
六、安全警示
本标准物质中含少量防腐剂,切勿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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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仪器校准:使用标准液校准浊度计,确保零点与量程准确;
3. 样品测定:将样品注入比色皿,避免震动或温差影响,记录稳定后的读数。
2. 样品温度需与校准液温度一致(±2℃),避免温度梯度导致测量误差;
3. 色度或溶解性物质可能干扰结果,需通过稀释或预过滤消除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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