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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镉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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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镉

BW0614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20mL {{inventory}} {{goodObj.date}} 海岸鸿蒙 {{item.norm}} 49.2µg/L

水中镉介绍:

本标准物质可作用于日常分析测试、方法评价、质量控制、能力验证。

一、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以国家二级标准物质和六次纯化水(经离子交换、反渗透、六效蒸馏)为原料,在室温20℃±4℃的洁净实验室中采用重量-容量法配制而成。

二、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检验

根据国家《一级标准物质》技术规范,采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进行均匀性检验和稳定性检验,证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为2年。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三、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每支20mL。置于室温阴凉避光处保存。使用前应恒温至20℃±4℃,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本标准物质打开后一次性使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防止沾污。

四、稀释方法、标准值及扩展不确定度

本标准物质应按以下程序稀释后方可使用:用清洁干燥的移液管从瓶中准确移取10.0mL浓样至250mL容量瓶中,用纯水稀释定容至刻度,混匀后立即使用。

稀释后的标准值和扩展不确定度为:

BW0614水中镉批号:B5M1268

编号

名称

标准值

(μg/L)

相对扩展不确定度(k=2)

基体

(V/V)

BW0614

水中镉

4.01

5%

1%HNO3

声明

1.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3.仅对加盖“北京海岸鸿蒙标准物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4.如需获得更多与使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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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中镉检测相关标准解读

GB 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适用范围:

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具有使用功能的地表水

镉限值要求:
Ⅰ类水 ≤0.001 mg/L
Ⅱ类水 ≤0.005 mg/L
Ⅲ类水 ≤0.005 mg/L
Ⅳ类水 ≤0.005 mg/L
Ⅴ类水 ≤0.01 mg/L
检测方法:

推荐使用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AAS)或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CP-MS)

GB/T 5750.6-2023《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金属指标》

适用范围:

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中镉的检测

检测方法:
方法名称 原理 检出限
石墨炉原子吸收法 GB/T 5750.6-2023 8.1 0.2 μg/L
ICP-MS法 GB/T 5750.6-2023 8.2 0.02 μg/L

HJ 700-2014《水质 65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适用范围:

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中痕量镉的测定

方法特性:
检出限 0.02 μg/L
测定范围 0.08~50 μg/L
适用范围 适用于大批量样品高通量检测

注:实际检测时应优先采用最新版本标准,实验室需通过CMA认证方可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检测报告。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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