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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硫化碳中四氯化碳溶液标准物质_56-23-5,四氯化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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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硫化碳中四氯化碳溶液标准物质

GBW(E)081884 Carbon tetrachloride 5000 ?g/mL in 甲醇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56-23-5 2mL {{goodObj.date}} 海岸鸿蒙 {{item.norm}} 5000μg/mL {{inventory}}
二硫化碳中四氯化碳溶液标准物质介绍:

二硫化碳中四氯化碳溶液标准物质,主要用于工作场所、环境监测,城镇供水、自然环境水体中四氯化碳的分析测试工作,也可用于检测方法评价和仪器校准等实验室质量控制;同时也适合作为认证考核现场专用标准物质。

一、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以纯度经准确定值的四氯化碳为溶质,以二硫化碳为溶剂,在室温20℃±4℃洁净实验室中采用重量-容量法配制而成。

二、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以重量-容量法配制值作为浓度标准值,采用气相色谱法进行量值核对。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确保标准物质量值的溯源性。

三、特性量值及不确定度

标准值

(μg/mL)

相对扩展不确定度

(k=2)

GBW(E) 081884

二硫化碳中四氯化碳溶液标准物质

5000

1%

标准值的不确定度由高纯物质纯度、高纯物质和溶液称量及温度变化引入的不确定度合成。

四、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检验

根据国家《一级标准物质》技术规范,采用气相色谱法进行均匀性和稳定性检验,证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为2年。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五、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每支2mL。室温避光保存。使用前应恒温至20℃±4℃,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本标准物质打开后一次性使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防止沾污。

六、安全警示

该标准物质属于有毒有害物质,使用时应注意防护,戴口罩、乳胶手套,避免吸入及直接与皮肤接触。

声明

1.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3.仅对加盖“北京海岸鸿蒙标准物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4.如需获得更多与使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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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准解读:《环境空气 挥发性卤代烃的测定 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
1. 适用范围

适用于环境空气及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控点中四氯化碳、三氯甲烷等12种挥发性卤代烃的测定。使用二硫化碳作为解吸溶剂,目标物包含四氯化碳。

2. 方法原理

采用活性炭管采集气体样品,经二硫化碳溶剂解吸后,通过气相色谱分离,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定量分析。

3. 关键参数
检出限 四氯化碳方法检出限为0.02 µg/mL(采样体积10L时对应0.002 mg/m³)
定量下限 0.08 µg/mL
线性范围 0.5-100 µg/mL
4. 分析条件
色谱柱 HP-5毛细管柱(30 m×0.32 mm×0.25 μm)或等效产品
柱温程序 初始40℃保持5min → 10℃/min升温至150℃保持2min
检测器温度 250℃
进样方式 分流进样(分流比10:1)
5. 注意事项
二硫化碳需经二次蒸馏提纯后使用
活性炭管采样后需4℃避光保存,7日内完成分析
标准曲线需包含至少5个浓度梯度点
6. 关联标准

补充参考GB/T 5750.8-2023《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中卤代烃相关检测方法,其四氯化碳限值要求为0.002 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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