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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种兽药混标/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97号-10-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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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种兽药混标/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97号-10-2019

1ST47487-100
¥ 447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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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mL
First Standard
100μ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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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种兽药混标/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97号-10-2019介绍:

160种兽药混标/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97号-10-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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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97号-10-2019《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解读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畜禽、水产品等动物源性食品中160种兽药的最大残留限量(MRLs),覆盖以下类别:

抗生素类(β-内酰胺类、四环素类等)
抗寄生虫药(阿维菌素类、苯并咪唑类等)
激素类及生长促进剂
喹诺酮类、磺胺类等化学药物
二、关联检测方法标准

配套检测方法引用以下国家标准:

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
GB/T 21318-2020《动物源性食品中硝基呋喃类药物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GB/T 20756-2006《可食动物肌肉、肝脏和水产品中氯霉素、甲砜霉素和氟苯尼考残留量的测定》
三、重点参数说明
项目 典型兽药示例 残留限量(MRL) 适用组织
四环素类土霉素肌肉≤100 μg/kg;肝脏≤300 μg/kg牛/猪/鸡肌肉及肝脏
氟喹诺酮类恩诺沙星肌肉≤100 μg/kg;皮+脂肪≤100 μg/kg牛/羊/鱼肌肉组织
禁用药物氯霉素不得检出(检出限≤0.3 μg/kg)所有食用动物组织
四、实施要求
2020年4月1日起强制实施
配套检测方法需满足定量限≤MRL值的1/2
针对不同基质(肌肉/内脏/蛋奶)分别设定限量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