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废物中可浸出砷、硒、铋、锑分析标准物质(HJ557-2010/HJ702-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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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行002
占行002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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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中可浸出砷、硒、铋、锑分析标准物质(HJ557-2010/HJ702-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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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特性量
标准值(μg/L)
扩展不确定度(μg/L)
RMH-G084
可浸出砷
104
12
可浸出硒
23.4
2.9
可浸出铋
5.37
0.82
可浸出锑
16.7
2.4
本标准物质对固体废物中可浸出砷、硒、铋和锑的研究和监控具有重要意义,可用于环保等领域相关分析测试中方法精密度评价、仪器校准及过程中质量控制。
一、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选择经筛查的含砷、硒、铋和锑的固体废物为基体,在制备过程中经去杂质、粉碎、高速混合等特殊均质化手段,经低温干燥后将样品在洁净室分装于聚乙烯瓶中,Co60辐射灭菌后避光保存。
二、特性量值及不确定度
编号
特性量
标准值(μg/L)
扩展不确定度(μg/L)
RMH-G084
可浸出砷
104
12
可浸出硒
23.4
2.9
可浸出铋
5.37
0.82
可浸出锑
16.7
2.4
本标准物质特性量值的不确定度评定中主要考虑多家实验室联合定值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标准物质均匀性检验和稳定性检验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
三、均匀性检验和稳定性考察
参照国家相关标准技术规范要求,随机抽取分装后的标准物质样品,按照行业标准HJ557-2010 《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水平振荡法》进行浸出前处理,使用水浸提;采用标准HJ702-2014《固体废物 汞、砷、硒、铋、锑的测定 微波消解/原子荧光法》规定的仪器方法:微波消解/原子荧光法进行均匀性和稳定性检验,最小取样量为100g。结果表明,该系列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暂定为3年。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检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四、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采用多家实验室联合定值方式进行赋值。定值方法为水溶液水平震荡法浸出-微波消解/原子荧光法(AFS)测定,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特性量值的溯源性。
五. 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以聚乙烯瓶封装,每瓶1.5kg。 在避光、清洁、室温处保存;打开和使用过程中严格防止玷污。规定最小取样量为100g,使用时请不要低于该取样量。
该标准物质为有害粉尘物质,称量时防止静电。使用时应注意防护,戴口罩、手套,避免与口或直接与皮肤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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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还原处理:加入硫脲-抗坏血酸混合液将As(V)、Sb(V)预还原
3. 仪器参数:载流为5%盐酸,硼氢化钾浓度为15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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