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镉标样_
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产品以实物为准!

镉标样

BW01147-1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20mL {{goodObj.date}} 秦境 {{item.norm}} 8.96μg/L左右 {{inventory}}
镉标样介绍:

本标准物质用于水中镉的分析测试及宣贯的分析方法确认与评价、实验室质量控制。

一、 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在室温为(20±3)℃的洁净实验室中,以高纯镉、高纯硝酸和纯水为原料,用重量容量法准确配制,分装于20mL安瓿瓶内,均匀性和稳定性检验合格,其标准值和不确定度由多家实验室采用电感耦合等离子发射光谱法定值。

二、 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依据JJF1342技术规范(等效ISO35指南),随机抽取分装后的样品采用电感耦合等离子发射光谱法对溶液均匀性检验、稳定性考察。

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24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三、 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以玻璃安瓿封装,每支20mL。室温避光保存。使用前应恒温至(20±3)℃,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本标准物质打开后一次性使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防止沾污。

四、 稀释方法、标准值及扩展不确定度

本标准样品应按以下程序稀释后方可使用:用清洁干燥的移液管从安瓿瓶中准确移取10.0mL转移至250mL容量瓶中,用纯水稀释定容至刻度,混匀后立即使用。稀释后的标准值和扩展不确定度为:

编号

名称

标准值

μg/L

扩展不确定度(k=2, μg/L

基体

BW01147-1

水中镉标样

8.96

0.57

1%HNO3

声明

1. 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 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3. 仅对加盖“陕西秦境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4. 如需获得更多与应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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镉标准样品相关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解读
1. 《水质 65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适用范围:环境水体(地表水、地下水、废水等)中镉及其他重金属元素检测
检出限:镉检出限为0.02 μg/L,定量下限0.08 μg/L
关键参数:
• 前处理要求:0.45 μm滤膜过滤,硝酸酸化至pH<2
• 质谱校正:要求使用镉标准溶液进行质量校准和干扰校正
• 质控要求:每批样品需带标样平行测试,相对偏差≤15%
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
适用范围:各类食品(谷物、水产品、乳制品等)中镉含量检测
方法检出限:
• 石墨炉原子吸收法:0.001 mg/kg
•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0.002 mg/kg
特殊要求:
• 样品前处理需采用微波消解或湿法消解
• 标准曲线要求包含0.5-5.0 μg/L浓度范围
• 质控样回收率应控制在85-115%之间
3. GB/T 20127-2006《金属材料 火花源原子发射光谱分析通则》
适用范围:金属材料(钢铁、合金等)中镉元素成分分析
检出限:镉典型检出限为0.0005%(5 ppm)
校准要求:
• 需使用至少3个不同含量的标准样品建立校准曲线
• 标样基体应与待测样品相匹配
• 每4小时需进行标准化校正
通用技术要求:
• 标准样品应溯源至国家有证标准物质(CRM)
• 实验室需定期参加CNAS组织的能力验证项目
• 标样保存需避光,温度控制在(20±5)℃,相对湿度≤80%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