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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氮标样/以(N)计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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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氮标样/以(N)计

BW02142-13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20mL {{goodObj.date}} 秦境 {{item.norm}} 53.0mg/L {{inventory}}
氨氮标样/以(N)计介绍:

标准物质用于水中氨氮的分析测试及宣贯的分析方法确认与评价、实验室质量控制。

一、 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在室温为(20±3)℃的洁净实验室中,以国家有证纯度标准物质氯化铵GBW(E)060322和纯水准确配制,分装于20mL安瓿瓶内,均匀性和稳定性检验合格,其标准值和不确定度由多家实验室采用分光光度法定值。

二、 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依据JJF1343-2012标准物质定值的通用原则及统计学原理要求,采用分光光度法对该标准溶液随机抽样进行均匀性检验和长期稳定性跟踪考察。结果表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

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24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三、 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以玻璃安瓿封装,每支20mL。室温保存。使用前应恒温至(20±3)℃,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本标准物质打开后一次性使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防止沾污。

四、 稀释方法、标准值及扩展不确定度

本标准应按以下程序稀释后方可使用:用清洁干燥的移液管从安瓿瓶中准确移取10.0mL浓样至250mL容量瓶中,用纯水稀释定容至刻度,混匀后立即使用。稀释后的标准值和扩展不确定度为:

编号

名称

标准值

(mg/L)

扩展不确定度(k=2, mg/L)

基体

BW02142-13

水中氨氮

53.0

2.10

H2O

声明

1. 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 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3. 仅对加盖“陕西秦境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4. 如需获得更多与应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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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涉及氨氮(以N计)测定的主要标准及解读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适用范围 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氨氮的测定
关联内容
• 测定结果以氮(N)计,浓度单位采用mg/L
• 需对水样进行预处理(如絮凝沉淀法消除浊度干扰)
• 规定了标准曲线绘制方法和质控要求
检出限
• 方法检出限:0.025 mg/L(以N计)
• 测定下限:0.10 mg/L,测定上限:2.0 mg/L
《水质 氨氮的测定 蒸馏-中和滴定法》
适用范围 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等氨氮浓度>2 mg/L的水样
关联内容
• 通过蒸馏装置分离氨氮,采用酸碱滴定法定量
• 特别适用于高色度、高浊度样品
检出限 0.40 mg/L(以N计)
《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适用范围 清洁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等低浓度氨氮测定
关联内容
• 采用次氯酸盐氧化生成蓝色化合物
• 抗干扰能力优于纳氏试剂法
检出限 0.01 mg/L(以N计)

注:原国家标准GB 11891-89《水质 凯氏氮的测定》已废止,现行方法均以HJ系列标准为准。标准样品应选择有证标准物质(如GSB07-3162-2014),其量值需与所选用分析方法相匹配。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