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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发酚质控样P814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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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发酚质控样P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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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发酚质控样P814介绍:

货号:BY017789
系统编号:DND018987
CAS号:
单位:支
浓度:107ug/L
规格:20ml


您正在浏览的产品:挥发酚质控样P814

手机版:挥发酚质控样P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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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 7490-87《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蒸馏后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适用范围
适用于饮用水、地表水、地下水和工业废水中挥发酚类化合物的测定,检测浓度范围为0.002~10 mg/L,需通过蒸馏预处理消除干扰物质。
核心检测方法
1. 样品经酸化蒸馏分离挥发酚;
2. 馏出液在pH=10条件下与4-氨基安替比林及铁氰化钾反应生成橙红色络合物;
3. 采用分光光度计在510 nm波长处测定吸光度。
检出限与定量限
方法检出限为0.002 mg/L(以苯酚计),定量限为0.008 mg/L,需通过空白试验和标准曲线验证灵敏度。
质控样品要求
1. 质控样浓度应覆盖标准曲线范围(建议0.01~1.0 mg/L);
2. 需与待测样品同步进行蒸馏及显色操作;
3. 质控样测定值相对误差应≤15%,否则需复测或排查实验条件。
关键实验步骤
1. 蒸馏装置需用10%硫酸预清洗;
2. 样品pH调节至4.0±0.2(甲基橙指示剂);
3. 显色反应需在30℃恒温水浴中避光进行,显色时间严格控制在15分钟;
4. 比色皿需用乙醇-盐酸混合液彻底清洗。
特别说明
1. 硫化物、油类、氧化剂等干扰物质必须通过预蒸馏去除;
2. 显色反应需严格控制缓冲液pH=10.0±0.2;
3. 实验室温度波动需控制在±2℃范围内,避免显色产物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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