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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发酚质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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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发酚质控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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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解读
1. HJ 503-2009《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适用范围: 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工业废水中挥发酚的测定
检出限: 0.0003 mg/L(萃取法);0.04 mg/L(直接分光光度法)
质控要求: • 空白值需≤0.010 mg/L
• 校准曲线相关系数≥0.999
• 平行样相对偏差≤10%
• 加标回收率控制在80%-120%
关联标准: 与GB 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酚类限值要求关联
2. HJ 825-2017《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流动注射-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适用范围: 适用于痕量挥发酚的自动化检测,覆盖饮用水及废水
检出限: 0.0002 mg/L(优于HJ 503方法)
质控要点: • 基线稳定性需≤1%波动
• 标准系列响应值线性偏差≤5%
• 实际样品需验证氧化剂干扰消除效果
关联内容: 与HJ/T 91《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中自动化仪器质控要求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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