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萘析商城
水中氨_
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产品以实物为准!

水中氨

BW57625-1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20mL {{goodObj.date}} 万佳 {{item.norm}} 0.3μg/mL {{inventory}} 常温避光
水中氨介绍:

本标准物质广泛用于食品、化工、环境等领域的测量仪器校准、分析方法确认与评价、测量过程质量控制等。

一、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以纯度经确认的氯化铵和超纯水为原料,在室温(20 ±4)℃的洁净室中采用重量-容量法准确配制而成。

二、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以配制值作为浓度标准值,并采用离子色谱法进行量值核对,并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确保标准物质量值的溯源性。

三、特性量值及不确定度

编号

名称

标准值

(μg/mL)

扩展不确定度(k=2)

基体

(v/v)

BW1326-1

铵水质标样

0.3

3%

H2O

标准值的不确定度由试剂纯度、溶液称量及温度变化、均匀性及稳定性引入的不确定度合成。

四、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依据JJF1343-2012《标准物质定值的通用原则及统计学原理》要求,采用离子色谱法,随机抽取样品进行均匀性检验和稳定性考察。用F检验法评价其均匀性,结果表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

本标准物质自定值之日起有效期为12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限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客户。

五、包装、储存及使用

1、本标准物质采用安瓿瓶包装,每瓶20mL,室温避光保存。

2、使用前应恒温至20℃±4℃,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本标准物质打开后一次性使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防止沾污。

水中氨相关产品:
标物编号产品名称CAS NO标准值规格价格库存有效期至
BW1326-1
铵水质标样/不稀释
——
0.3μg/mL
20mL
询价22026-05-05
BW1326-1
铵水质标样/不稀释
——
0.1mg/L
20mL
100现货
您正在浏览的产品:水中氨手机版:水中氨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实物批次为准!

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相关标准解读:《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1. 适用范围

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中氨氮的测定,检测范围覆盖 0.025 mg/L至2 mg/L (需稀释时上限可扩展至100 mg/L)。

2. 标样使用要求
• 标准溶液需以 氯化铵(NH₄Cl) 为基准物质配制,浓度为10 μg/mL(以N计)。
• 若使用市售铵标样(如水质标样GSB07-1272-2000),需核对证书标注浓度:
- 当标样浓度≤10 mg/L且与待测样品浓度匹配时,可直接使用(不稀释);
- 若标样浓度过高或待测样品超出仪器线性范围,需按标准方法梯度稀释。
3. 关键参数
检出限 0.025 mg/L(比色皿光程10 mm时)
测定下限 0.10 mg/L
精密度 浓度≤1 mg/L时≤10%,>1 mg/L时≤5%
4. 干扰控制

需预处理消除以下干扰:

• 余氯:加入硫代硫酸钠去除
• 悬浮物:静置沉淀或离心
• 金属离子:加入酒石酸钾钠掩蔽
注意事项

使用未稀释标样时需满足:

① 标样浓度应在标准曲线线性范围内(建议0.02-2 mg/L);
② 标样有效期及保存条件(通常2-5℃避光保存)应符合证书要求。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