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中氨(HJ1021-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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钋-210
NIM-RM6008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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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氨(HJ1021-2019)
BW57625-1 | 100μ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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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氨(HJ921)
BW57625-1 | 100μ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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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氨(HJ1021-2019)
BW57625-1 | 100μ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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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氨(HJ1021-2019)
BW57625-1 | 100μ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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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姜酚
RMT12580 | 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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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0126
K-031024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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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腈中三唑磷标准品
NCS1601335-100B2 | 100u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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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2'-岩藻糖基乳糖(2'-FL)溶液
NCSG1603380-10000C | 10m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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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乳糖-N-新四糖(LNnT)溶液
NCSG1603385-3000C | 3000μ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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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昆布三糖溶液
NCSG1603694-2000C | 2000u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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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氯甲烷甲醇中MK-9溶液
NCS1603698-500A | 0.5mg/mL



一、标准物质概述
本标准物质系列包含两种不同含量的土壤中总石油烃(C10-C40)成分分析标准物质,候选物采用两种受石油污染程度不同的土壤,未进行化学品添加,保持其自然状态。样品经自然风干、除杂、研磨加工全部通过2mm,用混匀机一次将样品混匀。均匀性初检合格后的标准物质样品分装于40mL棕色玻璃瓶中,加盖封膜,包装规格为40g/瓶。包装好的标准物质经60Co辐射灭菌。
二、预期用途
土壤中总石油烃(C10-C40)成分分析标准物质,可用于土壤中总石油烃(C10-C40)分析方法确认以及分析过程的质量控制、检验检测机构技术人员水平的考核、实验室能力验证以及分析结果技术仲裁等;也可用于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石油烃污染土壤治理修复等相关检测工作的质量评价。
三、特性量、特性值及不确定度
本标准物质特性量为总石油烃(C10-C40)。特性量值不确定由均匀性不确定度、长期稳定性不确定度、短期稳定性不确定度(极端温度条件下储存)和定值过程产生的不确定度合成,扩展不确定度因为k=2。
编号
名称
标准值
不确定度
质量分数
总石油烃
BW8044
总石油烃(C10-C40)
307
46
(×10-6)
(C10-C40)
四、计量溯源性
本标准物质的被测量为总石油烃(C10-C40),依据HJ1021-2019《土壤和沉积物 石油烃(C10-C40)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的技术要求测定:样品经前处理步骤得到提取液,采用气相色谱(GC)法测定总石油烃(C10-C40)。用于测量分析的测量仪器均经过检定或校准,且在有效期内;校准测量仪器的标准溶液为有证标准溶液,以保证结果的准确可靠。
五、定值分析方法
对定值分析方法HJ1021-2019《土壤和沉积物 石油烃(C10-C40)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的正确度、稳健性等进行了验证,在标准方法给定的条件下,检测结果具有可比性。
六、有效期(限)
本标准物质至定值之日起,有效期为60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样品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七、储存和运输
土壤中石油烃(C10-C40)标准样品经过极端条件下(-18℃、60℃)储存不同时间的跟踪检测,其特性量值未发生变化,对运输条件无特殊要求。储存条件为密封储存于室温、阴凉、避光干燥处。
六、使用说明
根据均匀性检验的取样量,本标准物质的最小取样量为5.00g。
本标准物质使用时不用进行烘干处理,使用洁净的工具取用标准样品,取出后的样品不可倒回,样品取出后应及时盖紧瓶盖,保存于阴凉、干燥、避光处。
称取样品时应佩戴口罩和手套,避光与样品直接接触。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实物批次为准!
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 目标物范围:涵盖沸点介于175℃至525℃之间的石油烃组分
• 与GB 36600-2018配套使用,用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查
• 与HJ 1021-2019配套,作为污染风险判定依据
• 明确C10-C40为"总量"指标,包含直链烷烃、支链烷烃、环烷烃及单环芳烃等组分
• 检出限:10 mg/kg(低于HJ 1021-2019)
• 注意:与HJ 1021-2019适用范围部分重叠,但方法原理及目标物定义存在差异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