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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甲霜灵标准品/8000_70630-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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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甲霜灵标准品/8000

BWN0169-2016 Mefenoxam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70630-17-0 50mg {{goodObj.date}} 伟业计量 {{item.norm}} 97.40% {{inventory}} 见证书
一、基本信息:
基质纯品
形态液态
有效期2026-09-04
存储条件常温条件下保存。使用前应于室温(20±3)℃平衡,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本标准品打开后应尽快使用,使用中严格防止沾污。
用途本标准品可作为工作标准,用于日常分析和检测;也可用于检测方法评价和仪器校准等实验室质量控制。
别名
理化性质
稀释方法
二、样品制备:
本标准品采用纯度经准确定值的精甲霜灵(CAS号:70630-17-0)为原料,经定性分析、结构确证和初步理化性质分析确认满足标准物质纯度要求后进行分装。
三、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对本标准品进行定值。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方法、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量值的溯源性。
四、特征量值及扩展不确定度:
序号 组分 标准值 扩展不确定度(k=2) 基体
1精甲霜灵97.40%2%纯品
五、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参照JJF1343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等效ISO指南35),对分装后的样品进行随机抽样,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对该标准物质进行均匀性检验和长期稳定性跟踪考察。结果表明:均匀性符合F检验规则,稳定性考察良好。
六、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采用棕色内胆玻璃瓶包装,规格50mg携带或运输时应有防碎裂保护。
七、研制依据:
依据名称 依据编号 依据实施日期 下载
8000 中国药典第四部-通则800080002025-10-01 00:00:00下载
八、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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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精甲霜灵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GB 23200.113-2018
适用范围
适用于蔬菜、水果、谷物、茶叶等植物源性食品中精甲霜灵残留量的定量检测。方法适用于实验室常规检测及监督抽检。
核心检测方法
采用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LC-MS/MS),以乙腈提取样品中残留的精甲霜灵,经分散固相萃取净化后,通过多反应监测(MRM)模式进行定性及定量分析。
检出限与定量限
检出限(LOD)为0.001 mg/kg,定量限(LOQ)为0.005 mg/kg。需通过基质匹配标准曲线验证定量准确性。
质控样品要求
每批次样品需包含空白对照、加标回收样品(LOQ、2×LOQ、10×LOQ三个浓度)及平行样。加标回收率需在70%-120%之间,RSD≤15%。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粉碎均质后,用乙腈振荡提取;
2. 提取液经PSA、C18和GCB吸附剂净化;
3. 氮吹浓缩后复溶,过0.22 μm滤膜;
4. LC-MS/MS分析,流动相为0.1%甲酸水-乙腈梯度洗脱。
特别说明
1. 精甲霜灵易受基质效应干扰,需使用基质匹配标准品校正;
2. 前处理过程中需避光操作,防止光解;
3. 若检测结果接近限量值,需采用同位素内标法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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