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咪康唑标准品_22916-47-8,咪康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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咪康唑标准品

SHAM_129854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22916-47-8 100mg {{goodObj.date}} 伟业计量 {{item.norm}} 99.10% {{inventory}} 见证书
基质 纯品
形态 固态
有效期
存储条件 冷藏(4±4)℃、密闭及避光条件下保存。打开包装后应尽快使用,密封保存,减少标准品的降解、污染和潮解。
用途 本产品可作为工作标准,用于日常分析和检测;也可用于检测方法评价和仪器校准等实验室质量控制。
包装 本标准物质采用棕色西林瓶包装,规格100mg携带或运输时应有防碎裂保护。
参考资料
一、样品制备
本产品采用纯度经准确定值的咪康唑(CAS:22916-47-8)为原料,采对其结构确定进行定性分析,通过初步理化性质、有效成分含量分析确定后,分装于棕色西林瓶中。
二、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产品采用气相色谱质谱法进行量值核验。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量值的溯源性。
三、特征量值及扩展不确定度
序号 组分 标准值 扩展不确定度(k=2) 基体
1 咪康唑 99.10% 纯品
四、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参照JJF1343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等效ISO指南35),对分装后的样品进行随机抽样,采用气相色谱法对该标准物质进行均匀性检验和长期稳定性跟踪考察。结果表明:均匀性符合F检验规则,稳定性考察良好。
五、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采用棕色西林瓶包装,规格100mg携带或运输时应有防碎裂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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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国家标准1:《化妆品中十一唑等9种禁用物质的测定》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T 24800.2-2009
适用范围 适用于化妆品中咪康唑等唑类物质的检测,涵盖膏霜、乳液等基质类型。
核心检测方法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LC-MS/MS),采用C18色谱柱分离,多反应监测模式(MRM)。
检出限与定量限 检出限为0.05 mg/kg,定量限为0.15 mg/kg。
质控样品要求 每批次需加标基质空白样,加标浓度应覆盖定量限至10倍定量限范围。
关键实验步骤 样品经乙腈提取后超声处理,离心后上清液过0.22 μm滤膜进样。
特别说明 需注意基质效应对定量结果的影响,必要时采用同位素内标法校正。
国家标准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咪酰胺残留量的测定》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 23200.88-2016
适用范围 针对水果、蔬菜等植物源性食品中咪康唑类农药残留检测。
核心检测方法 气相色谱法(GC-ECD),采用DB-5毛细管柱分离,电子捕获检测器定量。
检出限与定量限 最低检出浓度为0.01 mg/kg,定量限为0.03 mg/kg。
质控样品要求 每20个样品应设置1个平行样和1个空白加标回收样,回收率需满足70%-120%。
关键实验步骤 样品经乙腈均质提取后,使用固相萃取柱(Florisil)净化处理。
特别说明 需特别注意样品前处理过程中咪康唑的光敏性,避光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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