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氟康唑标准品_86386-73-4,氟康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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氟康唑标准品

SHAM_93125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86386-73-4 250mg {{goodObj.date}} 伟业计量 {{item.norm}} 见证书 {{inventory}}
基质
形态
有效期
存储条件
用途
包装
参考资料
一、样品制备
二、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三、特征量值及扩展不确定度
序号 组分 标准值 扩展不确定度(k=2) 基体
1 氟康唑 见证书
四、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五、包装、储存及使用

您正在浏览的产品:氟康唑标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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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食品中氟喹诺酮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本标准规定了动物源性食品中氟喹诺酮类药物(包括氟康唑等)残留量的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检测方法。适用于肌肉、肝脏、肾脏及乳制品中目标物的定量分析。
核心检测方法
采用固相萃取(SPE)前处理技术,结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LC-MS/MS)。流动相为甲醇-0.1%甲酸水溶液,梯度洗脱,离子源为电喷雾电离(ESI+),多反应监测模式(MRM)。
检出限与定量限
氟康唑的检出限(LOD)为0.5 μg/kg,定量限(LOQ)为1.5 μg/kg,符合国内外食品安全限量要求。
质控样品要求
每批次需包含空白样品、加标样品(低、中、高浓度)和平行样。加标回收率需控制在80%-120%,相对标准偏差(RSD)≤15%。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均质后用乙腈-水提取;
2. 提取液经C18固相萃取柱净化;
3. 氮吹浓缩后复溶,过0.22 μm滤膜;
4. LC-MS/MS分析,外标法定量。
特别说明
实验中需注意基质效应对定量结果的影响,建议采用同位素内标法校正。氟康唑标准品需避光保存,溶液现配现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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