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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雄酮标准品_481-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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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雄酮标准品

SHAM_121582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481-29-8 100mg {{goodObj.date}} 伟业计量 {{item.norm}} 99.0% {{inventory}} 见证书
基质 纯品
形态 固态
有效期
存储条件 冷藏(4±4)℃、密闭及避光条件下保存。使用前应恒温至(20±3)℃,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本标准物质打开后应一次性使用,使用中严格防止沾污。
用途 本标准物质可作为工作标准,用于日常分析和检测;也可用于检测方法评价和仪器校准等实验室质量控制。
包装 本标准物质采用棕色内胆玻璃瓶包装,规格100mg携带或运输时应有防碎裂保护。
参考资料
一、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采用纯度经准确定值的表雄酮(CAS:481-29-8)精制获得,对其结构确定进行定性分析,通过初步理化性质、有效成分含量分析确定后,进行干燥分装。
二、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的浓度标准值采用配制值,并用高效液相色谱法进行量值核验。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量值的溯源性。
三、特征量值及扩展不确定度
序号 组分 标准值 扩展不确定度(k=2) 基体
1 表雄酮 99.0% 纯品
四、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参照JJF1343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等效ISO指南35),对分装后的样品进行随机抽样,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对该标准物质进行均匀性检验和长期稳定性跟踪考察。结果表明:均匀性符合F检验规则,稳定性考察良好。
五、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采用棕色内胆玻璃瓶包装,规格100mg携带或运输时应有防碎裂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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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 31658.16-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食品中激素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动物源性食品(如肌肉、肝脏、牛奶等)中表雄酮及其他激素类药物的残留检测,涵盖样品前处理、仪器分析及结果判定流程。
核心检测方法
使用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LC-MS/MS)进行定性与定量分析。样品经酶解、固相萃取净化后,采用C18色谱柱分离,多反应监测模式(MRM)检测,内标法定量。
检出限与定量限
表雄酮的检出限(LOD)为0.3 μg/kg,定量限(LOQ)为1.0 μg/kg,符合食品安全监管中对痕量激素残留的灵敏度要求。
质控样品要求
每批次样品需包含空白对照、加标回收样品和质控标准品。加标浓度应覆盖定量限至标准曲线最高点,回收率需控制在70%-120%,相对标准偏差(RSD)≤15%。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酶解:β-葡萄糖醛酸酶水解结合态激素;
2. 固相萃取:选择混合型阳离子交换柱净化;
3. 色谱条件:流动相为甲醇-0.1%甲酸水溶液,梯度洗脱;
4. 质谱参数:离子源为电喷雾电离(ESI+),监测离子对为m/z 289.2→109.1(定量离子)。
特别说明
实验过程中需严格避免玻璃器皿污染,建议使用惰性材料(如聚丙烯)。表雄酮标准品需避光保存,配制溶液需现用现配,长期储存应置于-2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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