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萘析商城
当前位置: 首页 标准物质 有机类 纯品 二十一碳酸乙酯
二十一碳酸乙酯_28898-67-1
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产品以实物为准!

二十一碳酸乙酯

CCHM700075 Heneicosanoic Acid-Ethyl Ester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28898-67-1 100mg {{goodObj.date}} CATO {{item.norm}} ≥95% {{inventory}} 冷藏储存
二十一碳酸乙酯介绍:


交货时间:35天
有效期:大于1年
结构式:
二十一碳酸乙酯

您正在浏览的产品:二十一碳酸乙酯

手机版:二十一碳酸乙酯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实物批次为准!

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 5009.168-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脂肪酸的测定》
适用范围
适用于食品中C4-C24脂肪酸的测定,包含二十一碳酸乙酯作为内标物或标准品时的方法验证与定量分析
核心检测方法
气相色谱法(GC-FID):采用强极性色谱柱(如DB-23),程序升温分离,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检测
检出限与定量限
检出限(LOD)≤0.05mg/kg,定量限(LOQ)≤0.15mg/kg,当二十一碳酸乙酯作为内标物时需验证其在基质中的回收率(80%-120%)
质控样品要求
每批次检测需包含空白对照、加标回收样品(添加浓度梯度覆盖检测范围)和标准物质平行样(RSD≤5%)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前处理:采用氢氧化钾-甲醇溶液进行甲酯化反应
2. 色谱条件:进样口温度260℃,检测器温度280℃
3. 系统适应性:理论塔板数≥5000/柱,分离度≥1.5
特别说明
二十一碳酸乙酯作为内标物时需注意:①避免与样品中C20-C22组分共流出 ②纯度≥99% ③使用前需经NIST谱库比对确认保留时间一致性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