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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孢匹胺_70797-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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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孢匹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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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孢匹胺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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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大于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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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孢匹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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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国家标准名称 GB 31657.1-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食品中头孢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标准号 GB 31657.1-2021
相关物质 头孢匹胺(CAS:70797-11-4)及其他头孢类药物
2. 适用范围
检测对象 猪、牛、禽等动物肌肉、肝脏、肾脏及液态乳等动物源性食品
目标化合物 头孢匹胺等12种头孢类抗生素及其代谢物
3. 核心检测方法
方法原理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LC-MS/MS):采用乙腈提取,固相萃取柱净化,同位素内标法定量
色谱条件 C18色谱柱(2.1×100mm,1.7μm),流动相为0.1%甲酸水溶液和乙腈梯度洗脱
4. 检出限与定量限
检出限(LOD) 0.3 μg/kg(肌肉组织)、0.5 μg/kg(肝脏/肾脏)
定量限(LOQ) 1.0 μg/kg(肌肉组织)、2.0 μg/kg(肝脏/肾脏)
5. 质控样品要求
空白对照 每批次需包含至少2个空白基质样品
加标回收率 添加浓度应为LOQ、2×LOQ、10×LOQ三个水平,回收率范围70%-120%
6. 关键实验步骤
样品前处理 组织样品需均质后取2.0g±0.02g,加入同位素内标及乙腈提取液振荡提取
净化条件 HLB固相萃取柱(60mg/3mL),依次用3mL甲醇、3mL水活化后上样
特别说明
稳定性要求 标准工作液需现用现配,样品提取后应在4小时内完成净化处理
基质效应 必须采用同位素内标法校正,不同基质需独立制作标准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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